新冠肺炎(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全國三級防疫警戒延長至6月14日,指揮中心呼籲民眾,因應疫情嚴峻,若非必要,應減少進出醫療機構等人多的公共場所。對於長期服用慢性處方箋藥物的患者及有就醫需求的民眾,該如何因應?本文一次整理報你知。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怎麼領?
衛福部食藥署在「守護厝邊頭尾 安全用藥」臉書發文指出,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可先注意連續處方箋上的領藥日期,當手邊餘藥天數在10天以下,可向鄰近社區藥局預約領藥。
食藥署表示,民眾到社區藥局領藥,除了可節省通勤與候藥時間,還可減少疫情期間的群聚感染風險,並可保留因應疫情所需的足夠醫療能量。至於領藥常見的兩大問題,食藥署也為民眾解答:
一、處方箋上的藥品,社區藥局會不會沒有?
1.建議當手邊餘藥天數在10天以下時,即可先透過電話或網路聯絡社區藥局,提供藥局藥師必要領藥資訊,如:身分證號、處方開立院所名稱、就診日期等,讓藥局藥師先行準備所需藥品,並約定領藥時間,如此一來,也可以縮短在藥局候藥的時間,降低染疫風險。
2.有些民眾可能會擔心,在社區藥局會領到不同於原就醫單位開立的藥品。依法規規定,處方箋如有註明不得替代者,藥局必須給予相同廠牌的藥品;未註明不得替代者,藥師也須依據本身專業,選擇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藥品,並取得病人的同意,才會進行替代,因此無需特別擔心。
二、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藥品都吃完了,該怎麼辦?
如果原開立藥品已經吃完,暫時仍無法回原就醫單位就診的民眾,可持健保卡至地區醫院或鄰近診所看診。民眾可攜帶原先就醫單位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卡供醫師參考,醫師也能透過雲端藥歷查詢民眾用藥紀錄,參考原處方重新開立藥品。如果地區醫院或診所沒有備有相關藥品,也可以請其釋出處方箋,至社區藥局領藥。
全台383家醫院、9635間診所提供「視訊診療」
針對疫情期間慢性病患者如何複診?衛福部則將原本僅開放居家檢疫、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民眾的「視訊診療」,暫定從5月15日至6月14日,將適用對象放寬至門診病人。
根據健保署網站,目前全台開放共有383家醫院、9635間診所提供「視訊診療」服務,視訊診療5步驟如下:
- 就醫民眾請先利用健保署全球資訊網,查詢自己住家附近「視訊診療指定院所」。
- 電洽視訊診療院所預約視訊診療時間,並提供身分證字號,約定共同使用的視訊APP並預先下載。
- 待院所聯繫進行視訊診療。
- 視訊診療完成後,請家屬攜帶健保卡至看診院所特定窗口(如得來速窗口)過卡、繳費、領藥,並領取第2、3次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或經院所同意後,由藥師送藥到府。
- 後續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 2、3次領藥,可持健保卡及 處方箋自行選擇至原看診 院所或社區藥局領藥。
此外,如視訊診療病人為「慢性病複診病人」,因應防疫期間,彈性調整為經醫師評估病情穩定可採電話問診,實施期限至110年6月14 日止,而視訊診療病人經醫師依其專業知識之判斷,確信可以掌握病情,亦得依病情需要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