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很多人不論在哪會玩手機,吃飯、旅遊、大便、搭車、看電影、睡覺前都在滑手機,但你知道什麼時候滑手機會傷荷包嗎? 在路上可以看到很多人騎車或開車等紅綠燈時,不自覺拿出手機滑啊滑,Alan 前幾天等紅綠燈時,前方機車停等區一台機車停下來,後面剛好警察騎巡邏車停在後頭,機車騎時這時拿出他的手機出來,警察看到他的動作,伸長了脖子看機車騎士在幹嘛,警察確認機車騎士拿起手機在滑,騎到機車騎士旁邊,跟機車騎士說了幾句話後,機車騎士一臉結屎面就把車子騎去路邊停車,警察拿出警用小電腦準備開罰單。 下面這個影片也是騎車時使用手機,像這樣也會被開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TVD-lucjwU&feature=youtu.be
什麼樣狀況會被開罰
來談談為什麼會被開罰與什麼樣的情形會被開罰,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之 1 修正條文」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修正條文的重點如下:
- 汽車駕駛人之車輛,如於道路已停車或臨時停車穩妥靜止(不含停等紅燈時)時,得不適用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之規定。
- 所稱其他與行動電話、電腦相類功能裝置,例如具有傳送簡訊、收發電子郵件、撥接語音信箱、編輯電子文書檔案、瀏覽電子文書、連線 FACEBOOK、LINE、奇摩即時通等社群網站、執行電子遊戲程式等功能之裝置。
- 所稱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係指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上述相類功能裝置,操作或啟動上述所列功能之行為;但該行為有其他法令規定許可者(如緊急醫療救護法),不在此限。
- 駕駛人行駛道路時,觀看或操作車內裝置固定式行車輔助顯示設備或娛樂性顯示設備者,非屬本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所稱其他相類功能裝置,但如駕駛人以手持方式觀看或操作者,即屬本條文所規定稱具有與行動電話、電腦相類功能裝置。 簡單用白話文來說,就是不論車子是否靜止,當你汽機車發動且用手拿起手機來滑,就已經違反法條了,即使等紅綠燈時拿起手機來滑,照樣開罰! 更簡單來說,開罰條件是「用手拿手機」、「車子是發動狀態」。 要怎麼樣才不會被罰款?有兩個條件,「車子沒有發動」、「車子停好於路邊或停車格內」,如果車子停在路邊但車子是發動的,這時候拿起手機滑,這樣會被開罰,之前 Alan 同事就這樣被開罰,騎車在路邊停下來查地圖,警察看到就上前開單,即使停在路邊也一樣,因為「車子是發動的」。 現在很常看到許多機車於後照鏡上裝上手機支架,把手機放在支架上,這樣會被開罰嗎?若用手機來導航是不會被開罰,一旦行進間有「用手滑」就構成「操作」的要件,所以專心騎車不要滑就沒事。(之前看到有女騎士手機放在支架上,邊騎車邊追劇,真的超誇張!) 若車子沒發動,會被罰嗎?基本上就不構成開罰條件,但車子亂停就會變成違規停車開罰。別以為騎腳踏車滑手機就沒事,騎腳踏車邊騎邊使用手機,一樣會被開罰。 之前看到一則新聞,就是騎車不專心,當抬起頭時,已經來不及了X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sU3d4b9Xts
罰金多少?
汽車開罰 3,000 元,機車開罰 1,000 元。 條文如下: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 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 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 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 幣一千元罰鍰。
開車手癢要忍住
開車騎車使用手機開罰於 102 年 1 月 1 日實施取締開罰,別以為停紅燈拿起手機看現在幾點也一樣,是會被開罰的。騎車開車就專心開車,別為了幾秒鐘而跟錢包過不去,警察可是會不經意出現在你後面拍你肩膀說「你行駛間使用手機,請到路邊停車熄火」,你說別拍我肩膀也沒用,準備收罰單吧。
小瑋~TIM 我還以為取消這個規定了耶,因為我兩次親眼見到警察停在我旁邊在滑FB,所以我也默默拿起來滑,警察看了我一下繼續低頭......
2018年04月21日12:28
承頷(無風) 之前停紅燈看Line訊息 就吃一張罰單QQ
2018年04月22日13:40
明慧king king˙自由球員 有些機車˙一旦熄火˙再發動很難˙尤其是老機車˙這樣有點˙˙˙
2018年04月21日12:26
PeaceHsu 浩平 Tmdfkq爛規定,一堆人在划,被開真的會很不爽
2019年06月02日15:21
B.R. 汽車開罰 3,000 元,機車開罰 1,000 元。 條文如下: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 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 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 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 幣一千元罰鍰。
重點是手持,沒有手持這點就不成立,被開單可申訴
2018年04月22日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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