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來水冒充礦泉水低價販賣給下游商家,所使用的瓶子竟然還是「回收再利用」!這起事件有關各位的民生健康安全,就帶大家一同了解整起事件經過。
接獲舉報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黑心礦泉水事件由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通報,通報內容為「疑有廠商仿冒並販賣某礦泉水公司牟利」緊接著就由「打擊智慧財產」、「電腦犯罪專組檢察官」、「指揮保二總隊」三方組成專案小組追查。
專案小組蒐證後,由高市政府衛生局、水利局、環保局和國稅局等進行稽查,當場查獲製造機具、回收空瓶等證據。
黑心水賣十年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涉嫌人為李姓男子和陳姓女子,由於查出李男的父親曾是水源販售商,因此對礦泉水販賣等流程熟悉,警方也在住處發現好幾箱偽裝成「丹楓之水」的自來水寶特瓶,以及簡單的注水機器。大約從民國97年開始,嫌犯就私自接大樓公用自來水包裝販賣。
檢方發現現場環境髒亂且飼有寵物,不肖廠商只是簡單清洗回收寶特瓶便注入自來水後封蓋,以每箱12瓶70元的價格販售給其他營業場所。
最高罰300萬
食藥署指出,塑膠製食品容器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該名李姓民眾回收空瓶再充填製作的行為,已經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可能依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
(圖片轉自pixabay)
林昆翰 台灣就是不肯食安問題直接死刑或其它重刑不得用罰款規避,總是有永遠抓不完的食安事件
2018年03月16日15:12
寧Ning 重點一:接獲舉報,呵呵。
2018年03月16日12:30
Valerie 媽的這種人和這種法律go the hell
2018年03月16日12:15
我是人,我反萊肉狂肉核食護食安 請不要再去揑性工作者與性消費者軟不啦嘰的軟麻薯了,
食安藥安可怕到如此,請拿出抓出毒品與性交易的魄力,去處理悠關生命安全的食安、藥安、槍擊案、治安吧!!
2018年03月16日12:13
無聊文
2018年03月16日12:10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