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綺/台北報導〕台灣流浪動物問題多年未解,有動保團體提出《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並透過立委林岱樺向農委會徵詢意見,但草案中提及「開放對動物施行麻醉由非獸醫師執行」以及麻醉藥品使用的部份,引發獸醫界不滿;提出此案的台灣貓狗人協會執行長黃泰山週四表示,現已取消爭議條文,其他動保團體也呼籲應尊重專業。
黃泰山表示,提出該草案的目的是透過結紮方式減少流浪貓狗的數量,但現在TNR(誘捕、絕育、原放)做了4、5年了,流浪動物問題依舊存在,各縣市落實執行的程度參差不齊,因此希望透過法律規範,由中央有計畫有系統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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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執行長何宗勳也表示,我國於1998年立動保法,流浪動物12天沒人領養就撲殺,隔年開始實施,直到2017年廢掉撲殺條款;這18年間流浪動物並沒有解決,主因是政府沒有從源頭絕育,問題才會層出不窮。
但對於開放非獸醫師也能進行麻醉的部份,何宗勳認為應尊重專業,因為麻醉及結紮均有許多醫學細節,應交由受過完整專業訓練的人執行;對此,黃泰山解釋,原本是希望藉此增加結紮數量,但因各地方政府表示反對,且公家機關本來就有獸醫執行麻醉與結紮,因此取消該條文。
黃泰山指出,新版草案的重點在於管制TNR,將其改為TNS(捕捉、結紮、收容),「交通要道、居民反對的地方、生態保育區都不適合將流浪動物原放,如果收容所空間不足,可以採用寄養、送養、代養的方式安置流浪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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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泰山強調,目前草案仍在倡議階段,正在徵詢行政部門、廣納各界意見的部份,並非外界傳言的「提案」階段;若進行順利,下階段將進行連署,達15人才會送交程序委員會提案,接著才會進經濟委員會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