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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亮遭控掏空2】一份檢舉函掀開塵封12年冷案 北檢、監院追真相

鏡週刊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1小時前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台北地檢署(圖)收到吳東亮檢舉案,近日將決定是否重啟調查。

新光金、台新金股東臨時會9日分別通過合併案,只剩金管會點頭即可拍板定案,不過,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近日遭檢舉,利用經貿聯網公司取得台新銀信用卡系統標案逾30億元,涉嫌掏空公司資產,雖然金管會當年曾重罰台新銀600萬元,但新聞稿卻對經貿聯網隻字不提,明顯避重就輕,似有輕縱之嫌,如今,包括監察院及台北地檢署都接到檢舉信,可望重啟調查該案。

監院及北檢近日接獲檢舉指出,台新銀自2001年起,將信用卡核心業務的資訊系統暨資料處理,均委外單一關係人經貿聯網科技公司,該公司背後實質受益人即主要投資者就是吳東亮,過去12年來,台新銀實際支付經貿聯網逾30億元,不過,經貿聯網竟未提供台新銀建置相關大型主機及周邊機器等硬體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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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圖)也收到檢舉信,其中是否有黨政人士介入關說,成為調查一環。

更離譜的是,連最重要的六套信用卡軟體系統,其中竟有五套版權屬於經貿聯網而非台新銀。此外,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台新銀共有16件資訊設備軟硬體採購案,都由台新銀洽邀經貿聯網參與評選,最終由經貿聯網取得承作廠商資格有11件(得標率68.75%),最終採購總金額達23億元,占經貿聯網參與台新銀採購項目金額93%。

根據檢舉內容,台新銀雖訂有「電腦設備採購管理及驗收辦法」,但是該辦法僅適用「電腦、工作站、伺服器等軟、硬體設備」採購,系統建置或軟硬體設備採購並未納入。系統建置或軟硬體設備採購案件,僅依照既定內部作業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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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信用卡系統業務逾30億元案,過去多委由吳東亮旗下公司處理,近日再遭檢舉涉及不法。

台新銀「經費開支授權額度處理辦法」雖訂有不同額度的核決層級,但採購程序並未針對高金額案件,另訂較嚴謹公正採購機制,且採購方式僅有「比價或議價」2種方式,亦未有稽核單位得參與議價、比價或驗收程序。

檢舉人指出,針對得以參加評選的廠商,台新銀會先行篩選邀請,於比價、議價過程則無稽核單位參與。

相較同業,或以公開招標方式,或以最適價原則決標,或要求稽核單位參與採購過程,台新銀相關程序反而顯得較為不透明,易因人為操作而衍生弊端。

吳東亮曾於2002年5月接受媒體專訪時,提到「看人家如何掏空銀行,也是寶貴經驗」,表示他曾擔任華僑信託常務董事,當時「看人家怎麼去掏空一家銀行,自己卻又擋不住,他們做什麼事都很漂亮」,為此,檢舉人籲請檢方重啟本案調查,勿侵害台灣金融體系及危害小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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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8
  • Yu Chou
    金管會 也不過是憑個人意志在決定要不要做事的單位
    5小時前
  • lmd
    何時會被檢舉台南爐渣、光電、⋯等案,檢察官重新調查呢?
    5小時前
  • 林志程
    北檢?還有公信力可言?
    5小時前
  • 李國隆-大容商行
    銀行業者大多如此,中信超貸紅火案也是搓完湯圓就沒事,企業跟高官民代掛勾很深,一個給獻金,一個幫開路,兼當保全。辜仲諒不回台灣也是跟綠畜政府談妥不關,才從日本祖國回到台灣的
    5小時前
  • 日初
    監察院還有功能?
    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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