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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節稅 掌握六大撇步

經濟日報
更新於 18小時前 • 發布於 1天前
民眾出售土地或房屋必須負擔土增稅。示意圖。

民眾出售土地或房屋必須負擔土增稅,新竹稅務局表示,節省土增稅有六大撇步,包含一生一次、配偶贈與、一次多處、擇定最有利一戶、換屋重購退稅、一生一屋,納稅人可善加利用。

土增稅是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或房屋時,因為獲得土地漲價利益而須課徵的稅收,通常持有時間愈久或土地面積較大,所須繳納的土增稅就愈高,又分成一般稅率20%至40%,以及自用住宅稅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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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自住稅率較一般稅率優惠許多,如何掌握節稅技巧,是納稅人關注議題。稅務局提供六大省稅撇步,第一,善用一生只能適用一次的自住優惠稅率,當土地上有房子,且房子是自己的、配偶的或直系親屬的,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戶籍,同時,簽約買賣前一整年未出租或營業,在最大適用面積(都市土地約90.7坪,非都市土地約211.7坪)內,可適用「一生一次」優惠。

第二,善用配偶一生一次的特別稅率機會,稅務局指出,因每人皆享有一生一次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機會,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已使用過該優惠,可在出售房地前,先把土地贈與配偶,並申請不課徵土增稅,再以配偶名義出售,即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

第三,掌握一次多處特別稅率機會,同時擁有多戶自用住宅房屋,可規劃在同一天簽訂買賣契約、到稅捐處申報土增稅,同樣在都市土地約90.7坪,非都市土地約211.7坪範圍內,可適用一生一次自用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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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擁有多戶自用住宅房屋,若無法安排同日簽約出售、同日申報,可先試算土增稅,評估優惠稅率用在哪一戶最有利。

第五,換屋族可善用自住用地重購退稅,兩年內重購自住用地,符合條件,無論先買後賣、先賣後買均可適用。

第六,用過一生一次優稅後,可善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增稅,但必須符合土地面積45.3坪、非都市面積105.8坪;所有權人及配偶與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外房屋;持有六年以上,且所有權人及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在出售前設有戶籍連續六年;出售前五年無供營業或出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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