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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更新)紐約州連續9年駁回「醫療協助死亡」 英國今年再次啟動死亡對話

DQ 地球圖輯隊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陳愷昀

法國文學家及哲學家阿爾貝.卡繆(Albert Camus)出版了《薛西弗斯的神話》(Le Mythe de Sisyphe)一書,開首便寫:「只有一個真正嚴肅的哲學問題,那就是自殺。」暫不討論生命的荒謬或意義,但人類對生命的掌握、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利究竟應有多大?仍是避不開的長青考古題。

最近,美國與英國立法機構再次挑戰了這道亙古難解的議案,啟動了對死亡的思考與對話。

(原文上線時間)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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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2/02

  • 更新內容:英國國會初步通過安樂死法案提案

自殺警語: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需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生命線專線「1995」、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或衛福部安心專線「1925」。

Newscom /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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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天的某日,米勒先生駕著車、載著布羅海德女士,來到紐約金斯頓一家汽車旅館,兩人入住布羅海德提前預訂的102號房,門把的請勿打擾牌子上寫著「休息是為了即將展開的旅程」。夜還沒深,米勒卻走出房門,驅車前往機場,回到他所居住的亞歷桑納;而布羅海德則在翌日被發現陳屍房中,身旁有一張字條、一個氮氣鋼瓶,死因是氮氣窒息。

享年59歲的多琳・布羅海德(Doreen Brodhead)是美國紐約人,其實就住在金斯頓鎮上(Kingston)。她從未結婚、也沒有伴侶,過去曾經擔任口腔衛生師(dental hygienist),或許是工作的積勞成疾,多年來她的後頸與背部承受著揮之不去、難以平復的慢性疼痛,看醫師、動手術、物理治療、針灸推拿都治不了。幾年前,她發生了一場嚴重車禍:布羅海德駕車追撞另一台行駛中的車輛,警方從她體內檢測出酒精、大麻與安眠藥,她遭到判刑,身體的創傷也就此加劇。「她是個善良、低調、愛笑,卻總是困擾不安的人,」布羅海德的鄰居柯斯塔(Patricia Costa)說,布羅海德曾經提起那些離她而去的朋友、施以虐待的男人,以及許多的日常抱怨——尤其是她糟糕的健康狀態。

布羅海德高齡91歲的母親也在短暫受訪時提到:「經過六次手術,都沒能為她減輕痛苦。」根據柯斯塔所言,布羅海德在生命最後的那幾年過得相當辛苦也孤獨:她必須小心翼翼地移動以免受傷,任何碰觸都會讓她感到疼痛、導致瘀傷,於是她變得很少出門、不敢活動。只有在教堂的花園裡靜靜坐著,或聆聽恩雅(Enya)、蘿琳娜・麥肯尼特(Loreena McKennitt)的新世紀風格音樂時,才能得到一絲絲平靜,柯斯塔說:「她願意敞開心胸迎接幸福,但幸福從沒來到。」

示意圖。 Photo: tripadvisor

是「仁慈的天使」還是「死亡的使徒」?

現年85歲的史蒂芬・米勒(Stephen P. Miller)是一名來自亞利桑納的醫師,他的另一個身份是死亡權利(right-to-die)組織「選擇與尊嚴」(Choice and Dignity)的會員。

米勒與布羅海德透過網路認識、擬定計畫,事發當天,他先載著布羅海德前往當地一家商店購買氮氣鋼瓶,宣稱是要用於她孩子的越野摩托車外掛避震器。在兩人進入102號房不久,米勒也曾經短暫離開,買了一個板手回來。紐約州阿爾斯特郡(Ulster County)檢察官以非法協助布羅海德結束生命為由,以二級謀殺罪起訴米勒醫師;同時另有兩項傷害罪嫌,「企圖使用危險工具」——氮氣瓶與塑膠袋,並對被害人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

在偵訊過程中,米勒坦言自己行遍全美各地,為決定自殺的人提供建議;並表示他事前早已與布羅海德女士詳細「討論」她的決定,也曾試圖勸阻她自殺。米勒說,當天布羅海德女士也曾有片刻猶豫,說她仍想念家人、惦記母親,兩人在房中持續深聊,而她最終決定按照計畫進行。

過去,米勒曾在一件稅務案中向法官表明:自己長年投身醫療事業,致力於幫助「不幸之人」,他經常無償醫治匱乏貧困的患者,並自稱「我的整個職業生涯都在為人們服務」。而這一次,他說自己是個「仁慈的天使」,檢察官則稱其為「死亡的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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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歲的斯蒂芬·P·米勒(Stephen P. Miller)。據米勒的律師傑弗里·利希特曼(Jeffrey Lichtman)表示,米勒自願投案,但對指控表示不認罪,他在繳納保釋金後已返回亞利桑那州。 美聯社 / 達志影像

「停止痛苦」並得到「自己想要的死亡」

「醫療協助死亡」(doctor-assisted death)已在全美包括華盛頓特區在內的10州合法(其他包括:奧勒岡、佛蒙特、緬因、紐澤西、科羅拉多、新墨西哥、加州、華盛頓州和夏威夷),紐約州本可成為第11個,今年卻仍在高舉著「停止痛苦,通過法案」的民眾期待下,連續第九年遭到議會駁回。

以醫療協助死亡的法案通常包含幾項要件:病患已成年,身患絕症已達末期,或餘命不超過六個月,且精神正常。病患可向醫師要求開立終止生命的處方藥——僅限本人使用,並可自行服藥。同時,如紐約州今年所加入的新規範,亦允許醫師、處方開立者根據個人的信念抉擇退出(不協助開立處方)。

然而,即使紐約州通過立法,布羅海德女士的慢性病痛仍難以符合規定;米勒的作為當然也不算是「醫療協助」。米勒參與的「選擇與尊嚴」主席舒爾茲(Jim Schultz)在訪談中提到,他們的目的是協助人們如何「獲得自己想要的死亡」,包括醫療上的指引、與家人的溝通,以及可能的選擇。

米勒醫師的個人行動,其實較接近另一個大型組織FEN(Final Exit Network 最終離世網絡)的做法——這個全國性死亡權利組織讓擔任「離世嚮導」(exit guides)的志工們與不想獨自赴死的人們,相互配對。志工(通常兩人一組)會親自登門訪談,並遵守嚮導規範:不鼓勵也不協助自殺,不涉及相關設備的處理和準備,他們將任務限縮在「對話」與「陪伴」。雖然布羅海德女士所使用的氮氣瓶手法,確實也是FEN離世指南的其中一個選項,但,與FEN毫無關聯的米勒醫師,多有相助的行動,顯然超過了FEN導遊的準則。

「我可能不會有機會在我家中、在我愛的家人陪伴下死亡」

於此同時,英國社會也在今年再次啟動這場死亡對話。

BBC知名主持人艾絲特・蘭岑女爵(Dame Esther Rantzen)去年揭露了自己計畫前往瑞士安樂死診所的決定——現年84歲的她已步入癌症晚期,希望能在痛楚和苦難降臨前,自行選擇離世。正如紐約州民眾的期盼,蘭岑女爵當然也想在她所愛的森林小屋,在「我愛的家人陪伴下死亡」,但礙於英國法律,不得已只能耗費鉅資、另尋他處,「但我或許也無法邀請親屬前來瑞士」,因為這可能使他們英國司法調查。

今年,蘭岑女爵成為倡議英國國會再次討論協助死亡修法的重要人物之一,在超過20萬份連署書的請願下,國會衛生及社會關懷委員會自五月開始了「口述證據」(oral evidence)階段;新任首相、工黨黨魁施凱爾(Sir Keir Starmer)在大選前也曾表示,未來若真迎來表決,他會鼓勵「自由投票」,讓議員能不受黨派路線影響、審慎選擇——九年前,施凱爾就曾在國會為此議案投下贊成票。

今年三月,蘇格蘭議員麥克阿瑟(Liam McArthur)在多達78%贊成協助死亡合法化的民調支持下,也再次向蘇格蘭議會提出改革草案(這是蘇格蘭的第三次嘗試),預計可在今年底前進行第一輪表決。

英國皇家屬地(隸屬於英國王權,但不屬於英國政府,擁有獨立司法管轄權的地區)澤西島(Jersey)的協助死亡法案已在五月通過議會表決,預計將在2025年完成立法,最快2027年實施;另一個皇家屬地曼島(Isle of Man)議會針對此議案的投票,則在七月初以些微差距遭到否決。

(12/02更新)英國國會初步通過安樂死法案提案

2024年11月底,英國國會針對允許安樂死的「末期病患(生命終結)法案」(Terminally Ill Adults (End of Life) Bill)進行首次投票,結果以330票贊成、275票反對獲得初步支持。該法案允許18歲以上、經醫學評估預計壽命不足六個月且神智清醒末期病患,在經兩名醫生及高等法院法官確認後,可接受醫療協助結束生命。

此次投票是英國近10年來首次針對安樂死議題進行表決,推動了英國社會對死亡尊嚴和病患自主權的深層討論。儘管投票結果為法案的進一步推進鋪平道路,但其在該法案成為正式法律前,仍需經下議院與上議院的多輪審議與表決,過程可能長達數月甚至數年。儘管此舉被視為英國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的重要一步,法案仍面臨來自道德、法律及實務執行層面的多重挑戰。

(12/02更新)目前法案內容有哪些呢?

  • 資格條件:

  • 病患需年滿18歲,並在英格蘭或威爾斯居住且註冊全科醫生至少12個月。

  • 病患必須具有完全精神能力,並表達清晰、自主且充分知情的意願。

  • 病患須經醫學評估預計壽命不足六個月。

  • 申請程序

  • 病患需提交兩次分別間隔至少七天的書面聲明,聲明必須由病患或代為代理人簽署,並有見證人確認。

  • 兩名醫生須分別確認病患符合資格。

  • 高等法院法官需審查至少一位醫生的證詞,並可與病患或相關人士進行溝通以確保無受外界脅迫。裁定後,病患需等待14天反思期(特殊情況下可縮短至48小時)。

  • 執行過程

  • 醫生可準備經批准的藥物,但病患需自行服用,醫生不得直接施用藥物。

  • 醫生須在場以監督過程,確保其順利進行,並可在病患選擇放棄時立即回收藥物。

  • 若有人施壓、欺騙或脅迫病患提交聲明或服用藥物,最高可處14年監禁。

  • 區別與限制
    該法案僅允許「醫師協助」,病患必須自行服用藥物,而非由醫生直接施用。與此相對,「由醫療人員注射藥物」則未包含在法案內。此外,參與此過程的醫生可選擇不執行此服務,法案對醫療人員不具強制性。

目前,法案尚未詳細說明其運作成本、經費來源及工作量分配。司法程序的細節,如向高等法院法官提交證據的具體方式,也仍待補充。

自殺警語: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需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生命線專線「1995」、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或衛福部安心專線「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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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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