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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要修法重罰 初犯可沒入車輛、累犯定義延長為10年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12月29日06:55 • 發布於 2021年12月29日06:55
酒駕要修法重罰 初犯可沒入車輛、累犯定義延長為10年

近期國內酒駕案件再度成為社會焦點,外界呼籲儘速修法防範民眾僥倖心態,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29日)提出3方向修法,包括初犯致死或重傷將沒入車輛、累犯定義從5年拉長到10年,以及加重同車乘客罰則。

王國材今天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受訪時回答國內近日頻傳的酒駕問題。王國材透露,昨天交通部有針對這項議題開會,指出酒駕適用處罰條例與刑法,處罰條例由交通部負責,至於刑法則交由法務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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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材表示,108年4月就曾對酒駕進行處罰條例的修法,目前朝著三方向進行,第一是酒駕且使人重傷或死亡者,以前是累犯才沒入車輛,規劃修法後初犯就沒入。

第二則為延長累犯的定義,過去累犯定義為5年內再犯,現在建議修法延長到10年,10年內再犯就算在累犯範疇。

第三則針對同車乘客加重罰則,王國材表示,原本的罰則很輕,約莫600到3000元,未來要提高到多少,還要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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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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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6
  • Albert Wu
    從小處做起。先全面禁止所有酒類,以及酒精性飲料的廣告! 前面一句“乎搭啦”,後面就發生一件“乎係啦”~
    2021年12月30日00:51
  • ◡̈ 峻陞 ◡̈
    感覺他在笑欸
    2021年12月29日19:32
  • 林寶釵
    酒駕開車撞人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最好是抓到就永遠不能開才能保證全民的安全,台灣人有多少人就是因為認為有錢罰一罰就沒事了還是關幾年就可以出來了這種心態才會害死人而臨檢針對深夜開車的人一定要確實抓好抓滿,也請喝酒之人最好搭計程車回家千萬別開車
    2021年12月29日18:19
  • 𝓐𝓝
    不能再有初犯這條,宣導幾年,死多少人了啊
    2021年12月29日17:24
  • Wu I Hsiung
    以牙還牙,以彼之道,還諸彼之身。傷人筋骨者,斷其手腳。撞人家人者,以父母子女陪葬!再加以鞭刑!!! 以 重罰來止犯!
    2021年12月29日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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