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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鼓吹武統被廢止居留 醫搬刑法100條:少了「這12字」等於制裁思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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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李孟恩
陸配網紅「亞亞」劉振亞在社群平台鼓吹武統,目前已被移民署廢除在台居留資格。(資料照,取自亞亞在台灣YT)

陸配網紅「亞亞在台灣」日前被檢舉影片有鼓吹武統言論,移民署依規定廢止她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事後該名陸配拍片強調自己才最希望兩岸和平,指移民署「侵害言論自由」。對此,時常批判時事的醫師沈政男表示,台灣人在中國被以國家安全為由關起來,跟陸配在台灣被以國家安全為由驅逐出境,差別在哪?「如果照賴清德所講,鼓吹戰爭,不分青紅皂白都是罪行,那些鼓吹美國派兵來保衛台灣的人,第一個先要抓起來吧」。

沈政男在臉書以「不懂言論自由,至少知道依法行政」為題發文表示,驅逐表達武統言論的陸配,是賴清德最近一連串展現抗中強硬立場的作為之一,卻錯誤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第二十條是說,對戰爭的任何宣傳以及仇恨言論應立法禁止,賴清德藉此說,「鼓吹戰爭、仇恨不是言論自由,這是聯合國明文規範的犯罪行為。」沈政男表示,第二十條的宗旨,主要是規範政府單位,而不是拿來壓制一般公民關於公益的討論,「一般民眾的戰爭言論,就只是一種關於公益的討論,以聯合國公約來說,根本不該禁止」。(推薦閱讀:陸配喊「武統」被廢止居留 沈政男拋質疑:台灣有任何法律禁止鼓吹戰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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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政男再搬出刑法100條,主旨是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重點在「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一句,沒有這12字,就對發表武統言論者施以制裁,就等於制裁思想犯,請問陸配有做這12字嗎?沈政男怒批,「如果照賴清德所講,鼓吹戰爭,不分青紅皂白都是罪行,那些鼓吹美國派兵來保衛台灣的人,第一個先要抓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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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2
  • Jack
    聴你在放屁~最好政府取消你的中華民國國籍,看你還吹不吹~為匪宣傳~你真的丟你老師的臉~
    1天前
  • 慶輝
    鼓吹武統戰爭侵犯台灣,也叫做公益討論,那這樣可不可以鼓吹武統戰爭消滅清理精神病大醫師,這樣算不算公益討論??
    1天前
  • Addy 陳
    為何你要對囂張武統的人打抱不平?
    1天前
  • 想太多的🐷
    什麼時候才要查瘋傳媒
    1天前
  • Sunny Wu
    有病要看醫生 不舉要多看痔含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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