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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最前線】不讓理專A走一毛錢 破解3迷思自保

鏡週刊
更新於 2021年03月03日06:00 • 發布於 2021年03月03日06:00 • 鏡週刊
臨櫃領錢自己來,是自保之道之一。

金融業正出現誠信危機,一位官股行庫資深理專,憑著多年來有溫度的服務,贏得客戶信任,卻在財務壓力窘迫之際濫用這份信任,詐取客戶財務數億元。身為被害客戶,不要以為你的錢都拿得回來,實務上的法律攻防戰一定要看懂,才能自保。

「她(理專)說會幫我做投資、信託…需要補蓋印章啊!哪知道我200萬元資產就被盜走了。」邱姓被害人憤憤不平說。時序拉回3年前,某日晚間8點多,「她拿投資意向書過來,但來的時候都沒講投資的事,只說帶來送我的茶葉很好喝,聊一些生活上的事。然後走之前,拿出一堆文件說要幫我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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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任職華南銀行的張姓襄理(右),挪用客戶1.64億元資產,共24名客戶受影響。(翻攝華視新聞)

原來這位有近30年資歷、長期服務邱先生的華南銀行張姓理專,在出發拜訪客戶前,就備好已填妥帳號、金額的取款憑條,假借推薦投資1年期外幣組合性金融商品,需要「補蓋章」。離開前,理專神情鎮定地接下客戶印章,在取款憑條存戶簽章欄位蓋印完成後,邱先生帳戶中7萬多美元(約逾新台幣200萬元)的金額,就這樣被悄悄移入理專先生開設的貿易公司,文件上的內容,邱先生根本沒來得及看清楚。

自製對帳單 五鬼搬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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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還不只邱先生。「她(理專)給我看對帳單,上面寫『阿聯酋國民杜拜國家金融債』『美元貨幣市場基金』,我確實是將父親遺產投資在這些商品上。」李先生沒想到的是,對帳單是這位理專「自製」的,甚至藉由取得帳戶存摺及印章機會,接連偽造取款憑條,先後將超過27萬美元(約逾新台幣800萬元)的金額,匯入同一間貿易公司帳戶。

前後長達14年,這位理專從24名VIP客戶身上,搬走了上億元,直到2019年4月,銀行內部稽核時發現客戶資產減少,「假面理專」的真面目才被徹底揭發。

世新大學財金系副教授郭迺鋒認為,理專與客戶間感情越好,理專越有機可乘。

「信任」是理專與客戶間的橋梁,「當理專跟客戶彼此關係逐漸模糊,具有人情味的服務越到位,那麼理專下手A錢的機會就越大。」世新大學財金系副教授郭迺鋒點出。就像這位假面理專一樣,勤於在客戶間走動、將好東西送上客戶家門、噓寒問暖,這一波波的行動,足以讓「信任」這座橋梁建構得紮實,而當理專家中財務出現狀況,急需大筆錢財填補漏洞,歹念現蹤,便容易得手。

理專出現歹念,確實應撻伐,但客戶端被A走了錢,就只是單純的「受害人」?曾有客戶說:「銀行這麼大,不幸資產被偷走,告銀行,錢也拿得回來。」但真是如此嗎?以下即是面對理專舞弊行為,民眾應破除的三大迷思。

迷思一:銀行會全數賠償騙款

「弊案發生時,受害者常以為錢被理專A走,銀行會全賠,其實大錯特錯。」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律師張義群指出,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受害客戶告上理專和銀行,此時銀行會以《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抗辯,也就是風險分擔的概念。例如銀行會表示,「投資人對印鑑章的使用輕率,事後也沒有注意。」 主張受害者也有責任,由於賠償金額難以決定,因此「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

理專弊案時有所聞,不幸成為受害者,若自保行為少,就算據理力爭,銀行也不見得會全數賠償。(翻攝TVBS)

就前述華南銀理專搬走上億元的案例來說,順利偽造對帳單,且誘騙客戶投資、趁機挪用款項,但理專與客戶間的信賴關係,鬧上法庭反成理專的有利說詞。張義群表示,「理專跟客戶於公於私交情好,那客戶到底是被侵占還是被私人借貸?就會無法釐清,如果理專律師主張是借款,後續銀行很可能免賠。」當然,這樣的結果讓受害者難以接受。

張義群提到,訴訟流程會先審判刑事,看理專是否有罪,接著再進入民事,向銀行求償。「要拿到賠償金是條漫漫長路,民事訴訟拖很久,一審一年可以結束算很快,金額高訴訟打到三審都有可能。」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委洪令家透露,審理過上千件的申訴糾紛,針對受害者的賠償金額,會依照投資部位、持有時間、虧損金額等多方評估,但截至目前為止,尚未遇過受害人「獲全數理賠」的個案。

迷思二:三寶交理專就沒責任

根據本刊網路進行的調查顯示,仍有超過2成的民眾,習慣將三寶:印鑑、存摺、密碼交給理專保管,其理由不外認為因應市場變化,可及時執行投資交易,以及帳務相關問題能有效處理相當便利。

假面理專經常在得手客戶蓋章取款憑條(圖)後,挪用客戶大筆資金。

只是主動將「三寶」交給理專,一旦發生問題,客戶端絕對站不住腳。張義群解釋,責任歸屬問題將由法官自由心證,根據受害者行為裁奪,這當中包括:存摺是否交給理專?是否同意蓋下空白文件?有沒有刷存摺的習慣等等。也就是說,法律認定上,你的自保行為越少就越吃虧。

其實,為了維護客戶權益,金融機構早已一再強調,禁止理專代管客戶存摺印鑑、代客操作,但攤開金管會2016至2020年間22件裁罰案件,發現其中常見的客戶行為前3名,第一就是「交付印鑑、存摺、密碼予理專」,其次才是「誤認有投資交易事實」及「請理專代理辦理臨櫃交易」等,反映出客戶對理專的信賴程度,遠高於防備心與警覺性,偏偏這剛好與自保行為相反。

只要「三寶」不離身,理專的專業服務,可以讓客戶少為錢煩惱。

迷思三:遇問題仍回頭找理專

根據金管會頒布的「理專十誡」第七條,為控管交易真實性及正確性,銀行應有透過第三人進行電話照會的確認機制。

不過,張義群無奈地說,銀行雖啟動覆核機制,但進入確認流程前,理專都已事先交代客戶,接到電話一概回答選項即是「都有」「都對」!尤其年長者總是不疑有他,確認電話經常秒結束,即使遇到疑問,最後繞半天還是回去找理專,「發生問題還繼續問加害人,簡直請鬼拿藥單。」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處組長陳容盟直言,如果察覺有任何疑慮,消費者應該主動跟銀行聯絡,不要再去聯絡理專,因為這很有可能就是讓不肖理專製造圓謊的機會。

總之,自保之道不外:印鑑密碼不離身、絕不簽空白取款憑條、每月親核對帳單、拒絕到府服務。只要做到這幾點,理專再怎麼神通廣大,都動不了你一分一毫。謹記,事前自保永遠比事後懊惱來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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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9
  • 家瑋
    不要找理專最好
    2021年03月03日07:06
  • 許鈞皓 Drake
    理專=毫無專業的垃圾 基本上只會騙錢跟害你虧錢而已 不服來辯
    2021年03月03日07:22
  • 淑靜
    銀行的理專真的沒辦法再信任了,很恐佈,要注意禮多必有詐,而且很自私又現實
    2021年03月03日07:32
  • 俊仔
    錢自己理最好,找別人都會把錢理到他的口袋裡
    2021年03月03日07:39
  • 我要不是那坨屎啊!一直來!操!
    2021年03月03日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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