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日前為了聲援屏東市公勇路的拆遷戶,在抗爭過程中咬傷驅離的女警。屏東地方法院今(17)日宣判,蔣月惠合併拘役80天,可易科罰金8萬元,蔣月惠表示將會上訴。
屏東火車站旁的公勇路住戶拆遷案,因為屏東縣議員蔣月惠驚天一哭引發外界關注,屏東縣議員蔣月惠,無黨無派、向來獨來獨往,但卻風波不斷。在2018年7月,她為了聲援拆屏東市公勇路的道路拓寬工程牴觸戶,在現場阻止拆除工作。警方為了驅離群眾,雙方爆發衝突,蔣月惠在拉扯混亂中,咬傷了一名女警的手臂,儘管她事後帶著鮮花到屏東縣警局道歉,但卻沒人接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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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今日判決出爐,蔣月惠咬傷女警觸犯傷害罪,判拘役80天,可易科罰金8萬元。蔣月惠表示,兩個禮拜收到判決書後,將會提出上訴,若上訴後結果一樣,打算申請服勞動役,把8萬元省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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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09:05
74 潑婦,土包依舊是土包。
2020年04月18日01:25
Fox Wang 咬傷?😒😒😒,這是哪招😒😒
2020年04月18日01:21
邱豪傑 公僕犯法應該要更加嚴厲,不可易科罰金才好,這樣就不會濫用公權力,造成執法人員困擾
2020年04月18日01:21
James林 那是毫無道理的襲擊員警,只是輕判,是要鼓勵歹徒襲警嗎?法官是誰?!
2020年04月18日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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