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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亂賣!網上販賣中藥膠囊錠最重可判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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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07月11日02:58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1日02:58 • 新頭殼newtalk |閻芝霖 綜合報導
中藥材「刺蒺藜」是蒺藜的果實,食安處提醒,如製成膠囊,也應以中藥管理,一般民眾不可販售。   圖:金門縣農業試驗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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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台中市食安處今(11)日表示,民眾常因保健理由,於境外網站訂購蒺藜、淫羊藿、纈草根、含葛花等成分的膠囊錠產品,吃不完便上網拍賣。然而這些產品依國內法規皆列為中藥管理,如販售恐違反「藥事法」規定,最重可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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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處說明,蒺藜、淫羊藿、纈草根、含葛花等成分的膠囊錠產品,宣稱具有補腎強筋骨、舒眠及降糖降脂功效。有民眾從國外知名購物網站購買進口纈草根產品希望幫助睡眠,因國外將該類產品歸類為食品,因此一口氣買了不少,除自用外,還上網販售,結果遭到檢舉,經食安處查辦後依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裁處3萬元。 

食安處指出,蒺藜、淫羊藿、含葛花等,經衛生福利部函釋,上述產品成分皆為台灣中藥藥典的中藥材,如製成膠囊,也應以中藥管理,一般民眾不可販售。

另外,民眾自國外購買或攜帶中藥材回國內,應遵守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中藥材每種至多攜帶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而中藥成藥每種最多12瓶(盒),以總數不得超過36瓶(盒)為限,如預期購買藥物超出限量規定,應事前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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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購買藥品未經審查也無明確標示,不僅不保證藥品品質及安全,若使用未經許可的藥品,發生藥害時也不能申請藥害救濟。

食安處呼籲,勿隨意購買與販售來路不明或誇大療效的藥品,也勿將藥品當成伴手禮,任意購買使用或饋贈親友。每個國家對於產品屬性的判定方式及規定不同,請民眾在購買或販售之前,務必了解相關法規規定,也請民眾回國前特別留意購買的藥物限量,以免違規受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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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處指出,刺蒺藜、淫羊藿、含葛花等,皆為台灣中藥藥典的中藥材,如製成膠囊,也應以中藥管理,一般民眾不可販售。   圖: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纈草根   圖: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淫羊藿   圖: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含葛花   圖: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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