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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退貨運費要自己吞?業者推「官網已載明」被消基會打臉

ETtoday新聞雲
發布於 2017年05月18日03:20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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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韓國服飾正夯,許多台灣女孩除了會到當地掃貨,也喜歡網購時下流行的穿搭。不過有不少人遇過這樣的情況,就是退貨了還得自行吸收運費;對此,消基會打臉業者,指出7日內退回商品解除契約,不須負擔任何費用。

據《蘋果》報導,新北一名林小姐4月22日在韓國服飾精品店,網購售價580元的帽子,到貨當天(26日)她發現尺寸不合,便在27日打給客服告知退貨,之後她到超商辦退貨時,店員卻跟她收取60元運費。

林小姐指出,客服5月4日告知,已將退款金額退回到她的指定帳戶;但她卻發現,超商收取的60元運費並沒有一併退還,故致電詢問。不過客服只推說,官網已載明,退貨須自行負擔物流的運費,讓她覺得十分不合理,遂向消基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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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業者表示不便發表意見,待消基會協調,再做出後續處理。而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律師則說,依《消保法》,消費者收到商品7日內退回商品、解除契約,不須負擔任何費用,即使業者已在官網事先載明,恐怕與《消保法》砥觸。消費者可主張約定無效,而業者應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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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8
  • Joseph
    很常這樣,麻煩查清楚,我週遭有太多人有網購糾紛,賣家寄錯,買家還要雙向負擔,這真的很扯 。
    2017年05月18日11:54
  • eDDY
    關鍵在付款狀態 業者拿到款你任何王法也不怕
    2017年05月18日10:52
  • Pan 潘德
    使用者付費,滿合理的。 不然要是遇到故意退貨的,店家很冤
    2017年05月18日09:44
  • 一竑麟,通訊工程師
    退貨本來就該自行負責,商家幫你寄過去 回收還得自己寄回來,什麼鬼扯蛋規定!
    2017年05月18日09:25
  • 那些奧客,心理不平衡的消費變態,都不管了,是不是,都你在講,好爛的法...消保法在擾民,我們自理就好,別雞婆...根本在保護奧客。
    2017年05月18日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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