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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可能施暴者嗎?言語暴力的 10 個普遍特徵

女人迷Womany
更新於 2018年12月14日09:41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4日09:30 • 遠流

1. 言語暴力是傷人的,尤其是當傷人者否認自己的行為。如果受害者對傷害行為的認知遭到對方鄙視,又無法證明自己的現實,他所感受到的混亂也是一種傷害。

2. 言語暴力會攻擊受害者的天性與能力。受害者可能會開始相信是自己有問題,或是自己的能力很差,就如貝拉說的:「他常說我的開車技術很爛,後來我真的開始覺得自己不會開車。我想我被他洗腦了。但你知道嗎?我開了二十七年的車,從來沒出過車禍,也沒吃過罰單。」

3. 言語暴力可能是顯性(暴怒發飆和辱罵),也可能是隱性(非常隱晦,譬如洗腦)。顯性的言語暴力通常會充滿怪罪與指責,使受害者一頭霧水;隱晦的言語暴力則是隱藏起來的攻擊行為,會更令受害者更混亂,用意是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達到控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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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貶損他人的言語也可能是用極度誠懇及關切的語氣來說。愛倫的經歷就是很好的例子:他曾經語重心長地對我說:「我們從來無法好好討論一本書,是因為很多常見用語明明是一般大眾都知道的,妳卻不懂。」

我心想:「我和他溝通不良,一定就是因為這樣。」我非常傷心、絕望,畢竟按照這個說法,一切都是我自己害的。(推薦閱讀:性別小辭典|親密關係暴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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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言語暴力是操縱的、控制的。通常,受害者不知道自己遭到對方操縱和控制,但他可能會注意到自己的生活與原先的規劃天差地遠,或者不如預期來得快樂。

6. 言語暴力往往看似無害,實際上卻十分危險。言語暴力會輕視、不尊重或貶低受害者,例如:

  • 逐漸侵蝕受害者的自尊,通常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
  • 使受害者失去自信而不自知。
  • 受害者為了避免激怒伴侶,會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試圖改變行為,這樣才不會再次受傷。
  • 受害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到洗腦。

如同朵拉的建議:你永遠沒辦法根據朋友的所見所言,或是丈夫對於他自身與這段關係的解讀,來看清自己正在遭受言語暴力。請妳在書中強調,言語暴力可以是多麼含蓄、細微與不著痕跡。你會受到它的制約,產生混亂,然後就無法認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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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言語暴力是無法預測的。不可預測是言語暴力最主要的特徵。如前文所述,受害者面對傷人者的嘲諷、打擊、鄙視或辱罵,會感到震驚、錯愕與不知所措。即使受害者再聰明、判斷力再好、思慮再周全,還是料想不到對方會有這種舉動,也不明白這些事件為何會發生,又該如何避免。

8. 言語暴力就是這段關係的問題。當一對伴侶為了重要的問題發生真正的爭執,例如怎麼教養孩子或相處時間怎麼安排,雙方難免會動怒,但他們可以表達:「我生氣是因為⋯⋯」或是「我想要⋯⋯」假如雙方抱持善意,就能解決問題。

但在言語虐待關係中,並不存在基於特定原因的衝突。真正的問題在於暴力,只要這個問題並未受到解決,傷害行為不會有終止的一天。

9. 言語暴力會傳達兩種意涵。傷人者的說話方式與他真實的感受並不一致,例如,他會用誠懇又坦白的語氣,說伴侶有問題;即使暴跳如雷,依然堅持「我沒生氣」;邀請伴侶外出吃晚餐,卻在席間冷漠以對。受害者們如此訴說:

「他說他愛我,然後又告訴我,他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他表示他能接納每一個人,但卻批評我、否定我的看法或感受。」

「他說自己隨和好相處,卻每天動不動發脾氣。」

「他說他支持我,但我和他相處時卻覺得孤單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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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言語暴力通常會在強度、頻率、種類都逐漸加劇。舉例來說,在關係的初期,傷人者可能會把貶抑的言詞包裝成玩笑,程度也會比較收斂。但隨著時間過去,便會慢慢出現其他形式的言語暴力。

在許多案例中,言語暴力均升級為肢體暴力。起初傷人者會辯稱是「不小心」推撞對方,之後變本加厲,肆無忌憚地拳打腳踢。一位受害女性表示,每次她與丈夫站在一起時,譬如在看地圖,他都會踩在她的腳上。她抱怨時,丈夫會擺出一副驚訝的模樣,好像完全沒注意到似的,但這種情況卻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隨著言語虐待進展為肢體暴力,傷人者可能會開始侵犯受害者的空間。一位受害者說,每次她在有背墊的椅子上舒服地喝咖啡,之後暫時離開房間,回來後就會看到伴侶坐在她的位子上,不管她坐哪張椅子,對方總會故意挑那個位子坐,也總是拒絕把位子還給她。

後來,她還發現每當自己走向冰箱或洗手台,伴侶總是故意擋在她前面。留意從言語暴力到肢體暴力的轉變非常重要,因為根據心理治療的臨床經驗,所有遭受家暴的女性都曾經歷言語虐待。(推薦閱讀:當世界上有太多仇恨霸凌,讓我們練習說愛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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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 小真🌹
    我在梓官一家吳家排骨酥的生肉那裡工作被裂質的班長言語污辱
    2018年12月14日22:13
  • 民主時代言論自由,但不代表就是可以肆無忌憚的講話,法律有一定的約束,不可不知,不可不慎。 我誠心建議社會大眾在網路評論時事留言時,要理智與善意,避免刑責官司訴訟,過去有發生過很多不慎留言的民眾被提告而官司訴訟,最後不僅要面對刑責,同時也被對方要求民事賠償,在網路公開留言,生活中與人說話時,不可不慎,不可不知,就算是正義感與直心講話,也是要出自於理智善意,畢竟法律有法律的道理與世俗認知道理不同。 我們台灣法律訂有明文: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2018年12月15日03:13
  • 志富
    在台灣職場語言暴力,在家鄰居語言暴力,韓國,日本,美國,香港也是,就是做比別人好而已
    2018年12月15日19:51
  • 心善避禍 我曾經在生活中曾遇過有心人士故意用言語暴力傷害挑釁於我,對方的真正目的是要羞辱我,讓我難堪,言語故意不斷挑釁要鬥爭拼輸贏,我選擇默擯以對,不是無法反擊對方或無道理可溝通,而是障礙於我們台灣現行法律有諸多問題且不完善與矛盾對我們民眾沒用,我知這一事實真相,所以我選擇默擯以對,當下如果我也是用言語反擊對方,反過來則是換成我自己剛好中了對方的計而吃上官司。 以我遭遇作為借鏡,社會大眾如果遇到言語暴力傷害時,千萬別急著也是以言語暴力反擊,有智慧的選擇默擯是最好且最友善的方法,對方在時間久了,若有良心自然會感到精神羞愧而停止言語暴力傷害,或許大家會問,如果對方不斷的言語暴力傷害於我們,怎麼辦?我們應視情節而應對,如果屬實對方己造成我們自身生活中嚴重名譽上的傷害,那麼就直接報警處理或委任律師處理遞狀提告對方,但前提下,一定是要案情屬實受害才能討法律公道。 絕不要用言語傷害別人,不要用言語羞辱別人,表面上看似心理上感到很爽快開心把對方逼的啞口無言反擊,但當別人選擇要反擊時,若吃上妨礙名譽刑事訴訟官司,除要面對刑責,還要賠償被害人一定數目的民事賠償金,社會上己有很多案例可以作為借鏡
    2018年12月15日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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