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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表面裝設超過 5mm 物件可舉發開罰?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說明

小七車觀點
更新於 2021年08月27日03:16 • 發布於 2021年08月23日06:00

交通事故層出不窮,為了自保、佐證,加裝行車記錄器的行為相當普遍,有越來越多的機車騎士選擇購買行車紀錄器並黏貼於安全帽上蒐證自保。但日前交通部發布一份公文指出,騎乘機車防護用頭盔,自行加裝具攝影功能的 3C 產品或者增加美觀之裝飾品,不得超過安全帽表面 5mm,否則警政單位可依交通處罰條例處 500 元罰鍰,消息曝光之後也引起各方熱烈討論。

依照交通部發布的公文指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之機車安全帽上,民眾再自行加裝具「攝影功能」的 3C 產品或是其他增加美觀的裝飾品,不得超出安全帽表面5mm,違者即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第 6 項「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舉發。

然而隨著輿論壓力越來越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消息曝光後趕緊在 8/22 公布新聞稿表示,機車用安全帽除了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CNS 2396 規定得在市場陳列販售外,確實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包含安全帽表面突出物不得超出 5mm,但是,受到衝擊時可容易脫開之裝備則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如採用容易脫開,非固定式等方式,例如以魔鬼氈黏貼等、黏膠、夾具…等現行普遍採用方式,並無違規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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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關於安全帽表面突出物不得超出 5mm 之規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也說明在日本、印度、越南等國家均有相同規定,同樣都是考量若有突出物固定於其上,發生事故時,安全帽與地面產生應力,會造成騎士頸部受到傷害,危及騎士生命健康安全可能。

一般來說機車怠速震動明顯,而將行車紀錄器裝設於安全帽可以有效消除多於的震動,同時畫面自由度較高也清晰,此舉不算罕見。相信在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回應說明後,應能解除不少人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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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HSUN
    照片中的頭盔AGV 4萬多台幣一頂 MOTO GP 等級頭盔 這種在台灣會不過?
    2021年08月28日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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