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南區一棟屋齡24年的3樓透天厝前天在台南地院二拍底價308萬多元,吸引7人搶標,最後由楊姓建物所有權人祭出底價18倍、5676多萬元天價得標;鄰居獲知得標價直呼「不可能」,這房子不值得這個價格。據了解,屋主認建物與土地併付拍賣,以天價阻擋他人搶標,取得土地所得權,繳完增值稅等費用後,最終溢價部分還會發還屋主,完全沒虧到。
據台南地院拍賣公告,位在南區國民路583巷內、屋齡24年的3層樓透天厝,總登記建坪40.68坪,且該物件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持有者,土地底價176.64萬元,房屋底價132萬元。而該透天厝鄰近台南市立殯儀館的巷弄內,不乏禮儀業者進駐或作倉庫使用。
鄰居表示,該房子現有承租戶,日前還有不少人來看房子。當他得知房子已順利拍出,且得標價為5676.6萬元得標,斬釘截鐵直呼「不可能」,他說,這房子不值得這個價 格,實在太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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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得標總價一出,現場參與法拍業者誤以為聽錯了,還以當事人寫錯數字。然而,得標者楊先生大方承認,他是建物所有人。
台南地院指出,本案採房屋及土地併付拍賣,屋主不想房子被別人買走,才會出這麼高的價格。土地是債務人財產,176.64萬元需分配給債權人,房子原本就屋主的。因此,拍賣後扣掉執行費、增值稅等費用,多出來的還發還屋主,換言之,屋主不僅沒有損失,還低價買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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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的意思就是說,
我出5000萬買下,房屋+土地,
法院收到5000萬之後,把其中的100多萬還給債權人,
剩下的4900萬拿給房屋產權者,
等於就是,自己買自己的意思,
真是高招,也是法律漏洞,
應該是有高手指導,不然一般人
應該不知道還有這招,
假如法律規定房屋持有者不能投標的話,此招就不適用了
2020年08月06日14:03
義和 意思是買五千多,還掉其他費用後,錢還是回到自己口袋,然後土地跟建物都在自己名下嗎?
2020年08月06日13:51
信.gEr-* 房價就是這樣來的
2020年08月06日13:45
智遠 原來還有這樣的方法
真是聰明
但是不苟同
2020年08月06日13:48
♥️♠️承諺♦️♣️ 投機客
2020年08月06日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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