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電戰士官參訓壓力大「逃兵6天」 檢緩起訴:犯罪情節輕微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0年07月27日04:54 • 發布於 2020年07月27日04:10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國軍電戰中心一名電戰士蕭姓男子,2020年2月間參與國防部聯演中心的訓練後,疑不堪部隊壓力,逃回台中市西區租屋處長達6日,直至3月2日才返回營區,事後國防部下令清查受訓官兵返營情形,因此得知蕭男竟有無故離職的狀況,經憲兵隊移送法辦,台中地檢署27日將蕭予以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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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書指出,蕭男為台南人,自2014年4月起從事志願役,在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電子作戰中心電戰二中隊電戰五隊擔任電戰士,役期至2023年。

2020年2月3日,蕭參加由國防部演練中心舉辦為期21天的「JTLS圖台操作手」第4階段高級訓練,在訓練結束後,蕭本應在同月24日返營歸建,但他疑因不堪部隊壓力,竟棄役潛逃,躲在位於台中市的租屋處長達6日,至3月2日才返回營區。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下令清查受訓官兵集體延遲情形,查出蕭男無故離去職,交由台中憲兵隊偵辦後,移送台中地檢署。

案經檢方偵辦,蕭男坦承犯行,根據國防部電子作戰中心調查報告表、請休假紀錄卡、公務電紀錄表、事件經過報告書、2月份點名查舖紀錄表等證據,加上另有3名證人證述,認定蕭供詞與事實相符,有陸海空軍刑法無故離去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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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考量蕭男坦承犯行,犯罪情節輕微,沒有前科,案發後尚有悔意,偵查程序後有所警惕,其所屬部隊亦同意緩起訴,全案27日偵結,台中地檢署予以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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