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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後月賠2百元! 法官認定兇手「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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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11月21日06:43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1日05:22 • 吳欣晏 王興堂
圖/TVBS

9年前高雄發生一起命案,性侵犯孫國晃因為不想入獄,竟然上網約出張姓博士生,將他慘忍殺害,甚至企圖假冒死者,後來遭檢警識破,期間四度被判死刑,但高雄高分院更三審、更四審認為他有教化可能,每月願意賠償家屬200元,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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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戴全罩式安全帽,雙手被上銬,他就是9年前殺害張姓博士生的孫國晃。期間四度被判死刑,但是更三審、更四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如今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記者(2010.11.24):「你有要跟他道歉嗎?為什麼要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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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被抓,面對媒體問話,孫國晃把頭壓的低低的,一句話也沒說,只是看似斯文的他,當初卻是因為自己,不想因為性侵案入獄,燒死網路認識的張姓博士生,還假扮對方身分,想要借屍還魂,但是最後,因為死者雙手有被反綁痕跡,成為破案關鍵,遭到識破。

從一審到更二審,孫國晃都被判死刑,結果更三審認為,孫國晃在更審期間認罪,且願意以每個月200元的獄中勞動作業收入賠償家屬,遭改判無期徒刑,今年初的更四審,高雄高分院仍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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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意青:「其實被害人家屬爸爸媽媽,到目前其實,還是沒有辦法接受這個判決,他們認為司法還是不公平的,完全沒有考量到被害人家屬的心情。」

經過上訴,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孫國晃逃過死刑,被害人受害者父母得知消息,也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認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司法保護殺人犯逃死罪,沒同理心,再再傷害踐踏折磨被害人家屬,字字句句吐露心聲,耗時9年卻換來這樣的結果,不排除提出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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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6
  • 陳明華
    此人實不在適任法官。 這种法官應該有問题,司法該介入查一下了。
    2019年11月21日05:45
  • 李鐵扇
    太可笑的判決 太可笑的法官
    2019年11月21日06:10
  • 性情中人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希望那些該判兇嫌死刑而未判死刑的法官,也能在遭遇到自己家人被殺害後,看到其他法官也是不判死,去深深體會受害者家屬的傷痛。支持死刑,罪證確鑿判決定讞者,即刻執行。
    2019年11月21日05:50
  • 簡主任Joseph
    他媽的200元,買盒杜蕾絲保險套都不夠
    2019年11月21日05:32
  • 黃~金~來(碕景)
    哇~感謝我們的,超級大恐龍法官,從今以後各幫派兄弟們,廣大民眾們切記,只要是殺人,砍人,放火的一定要賠償,(因有賠償,就是有教化的人)沒錢不是問題,可以分期償還,切記最低月繳金額一定要繳250~300元,這樣一來你也是有教化可人, 台灣眾兄弟們,及廣大民眾們,切記喔!
    2019年11月21日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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