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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傑酒駕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 透過經紀人發聲:做了最壞的示範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09月04日08:28
王柏傑今年6月18日酒駕與遊覽車發生擦撞,遭起訴,透過經紀人回應了。資料照

【記者林秭渝/台北報導】藝人王柏傑今年6月18日於北市內湖區駕駛轎車與遊覽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時聞到王柏傑身上有濃濃酒氣,酒測值高達0.44毫克,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送辦。今(4日)依公共危險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判王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王柏傑也透過經紀人回應了。

對於判決,王柏傑透過經紀人回應:「對於這次事件,將記取教訓並深刻反省,身為公眾人物做了這樣最壞的示範,辜負了大眾期望,再次誠心跟大家致歉,謝謝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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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之後,王柏傑6月離開士林地檢署時,曾表態自己的歉意,「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抱歉,我實在是沒有想到,原來前一晚的酒精可以到隔天的下午,既然還可以測出這麼多,所以我當下真的是非常的震驚跟驚訝,但我覺得這些都不是藉口、不是理由,然後我覺得既然做錯事情,就是真的乖乖接受懲罰、道歉,非常、非常對不起,真的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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