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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套招?北檢突搜會計師事務所、木可公關、約談端木正...民眾黨證實柯文哲辦公室遭搜索:相關人員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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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8月14日11:30 • 發布於 08月14日03:29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疑雲延燒,台北地檢署日前分他字案調查,今(14)日上午突然傳出北檢指揮調查局,搜索承辦柯文哲申報政治獻金的會計師端木正事務所、約談端木正,還傳出木可公關公司、柯文哲辦公室遭搜索。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證實,相關人員配合調查中,會延後提告端木正。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疑雲一案,台北地檢署12日主動分他字案,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唐仲慶偵辦釐清案情,案由「偽造文書等罪」、被告不詳;而台灣基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當天上午也先後到北檢,告發柯文哲等人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刑法偽造文書、背信、洗錢防制法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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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唐仲慶已陸續向監察院調取,當時柯文哲申請許可設立專戶、收受政治獻金和受贈收據等資料,也會向簽證的端木正調閱相關單據,不排除搜索、約談柯文哲等人到案說明。

監察院昨日透過新聞稿表示,有關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所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自今年7月16日公開於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後,輿情反映發現多筆高額政治獻金的支用爭議、擬參選人所屬政黨公開自承帳務瑕疵,乃至未申報選舉期間募款演唱會售票收入、衍生指涉簽證會計師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義務等質疑及檢舉案,監察院已於8月12日派員查核。

監察院說,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收入違反第20條規定匿未登帳、違反第11條規定未開立受贈收據、違反第21條未申報收入、違反第10條第2項未存入專戶等行為,依第30條第1項第1、2、3、6款等規定,應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同條第2項明定,未存入專戶之金額併予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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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方面,若無合法憑證而虛報政治獻金支出,則涉及故意為不實之申報,依第3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處罰鍰6萬元以上120萬以下罰鍰。

監察院並說,查核過程中如發現會計師查簽涉及違反相關規定,經由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決議後,將依「會計師法」第63條規定報請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如有發現其他犯罪嫌疑,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移請檢察機關偵辦。

今天上午,則傳出北檢指揮調查局持搜索票,前往端木正會計事務所搜索,調取為民眾黨申報政治獻金的相關單據,並約談端木正到案說明。對此,北檢低調不證實,另據傳、木可公關公司稍早也遭檢方突襲搜索。而民眾黨上午十一點也由時任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率眾到北檢按鈴控告端木正。

不過接近中午左右,又傳出柯文哲辦公室一早遭檢調搜索,吳怡萱表示,早上調查局人員直接到台玻大樓進行搜索,所有人員都在配合檢方調查中,提告端木正的部分還在整理資料,要跟各位抱歉、延後提告。

但吳怡萱強調,民眾黨主張端木正擅自調節差額,民眾黨必須捍衛清白,今天全力配合檢方搜索。

圖片來源:民眾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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