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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隆董事長出難題,黃日燦如何用一句回答獲青睞、受聘集團顧問?

經理人月刊
更新於 08月19日11:41 • 發布於 08月19日10:00 • 吳美欣

在 2024 年 7 月,國際併購大師、台灣產業創生平台董事長黃日燦,發表自傳《黃日燦傳》,新書發表會上,可說是冠蓋雲集。200 位上市櫃公司董事長到場致意,光是唱名就長達 6 分鐘。一貫低調的緯創資通董事長林憲銘更擔任首位致詞人,開頭就說,「我以前從來不幫朋友寫序,這是我親自寫的第一篇序。」

幾句話,就說出黃日燦的不同,他不只是知名大律師,也是許多企業的策士。包括林憲銘、大聯大控股董事長黃偉祥、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等人,都是黃日燦的好友,其中又因為與裕隆集團交情緊密,他以裕隆「特別顧問」的身分為人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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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起他與裕隆集團的起點,黃日燦說,他那時候還在美國工作,先認識當時還是大學生的嚴凱泰(前裕隆集團董事長),幫他解決一樁法律上的困擾。後來嚴凱泰回台,便主動介紹黃日燦與自己的母親,時任裕隆集團的董事長吳舜文認識。一踏進裕隆的辦公室,吳舜文別的話都沒說,直盯黃日燦就問:「凱泰說你很能幹,能幫我們母子忙,如果我們母子意見不一樣,你要怎麼辦?」

「沒有錯的答案,不等於最正確的答案。」一句回答正中吳舜文的心裡

「當下我頭皮發麻,想說這答錯了就回家(送客)嘛,」日後,黃日燦又把這個問題,拿去問身邊的朋友,「就是沒有人講這個答案。」有的人回答很花俏、或者感覺很有手腕,「很多人都想知道答案,但我答的完全是一個很平常的角度,一點奧妙都沒有,」但是 「沒有講錯,跟有沒有辦法給出最對的答案,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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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在於,你是站在自己立場,還是對方立場去想。多數人會站在自己立場,給出最四平八穩的答案,卻沒有想,這句話的根本需求是什麼?

「我的個性,我是要解決問題的,所以你們母子意見不一樣,我當然就直指問題核心,努力到你們母子意見一致為止。」

家窮被黑道追債、只能利用空檔念書,反訓練出超強專注力

掌握根本問題,貫穿黃日燦整個人生哲理。小時候,黃日燦家境貧困,家裡時常搬遷,還不時有黑道來追債,在嘈雜的環境下,訓練出他極高的專注力,邊顧店邊念書,有空檔就能完全沈浸,「我們就住在圓環旁邊,我沒有選擇,人都有彈性自然,後來就很多雜音我都聽不到。」

黃日燦表示,到台大法律系就讀後,他跟當時的女朋友、日後的太太汪詠雪約會時,他太太誇獎法學院環境鳥語花香,「我走幾百遍、幾千遍從來沒有看到花,沒聽過鳥叫聲,那之後才注意到,這就是我的專注。」

「沒選擇,你自然就有辦法,反正『窮者變變則通。』」事實上,黃日燦成績優異,大同中學、建國高中、台灣大學,一路都是第一志願畢業,更應屆考過當時千分之二錄取率的律師高考。退役後,獲得西北大學全球只有一個 1 萬 5000 美元的獎學金名額,前往西北大學念碩士,接著又取得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絕不自我設限,做一年等於別人做 3 年,坦言「把自己逼很緊」

回想在西北大學的那段時光,他說西北大學真的是把每個學生當成「Master」(大師)來對待,全球只收 4 個學生,緊張得他連睡覺都說英文。

不像一般留學生只有書本知識,黃日燦碩士畢業時,受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孔傑榮(Jerome Alan Cohen)邀請,參與高特兄弟法律事務所(Coudert Brothers)在香港於中國改革開放後,研擬國際交易法律條文,見證中國外資法律從無到有的過程。

「看見一個國家從沒有法律、沒有律師,發展到在世界上變成兩強之一,大概很少人有這樣子的機會,」完成哈佛博士學位後,黃日燦也進入紐約華爾街,先後在高特兄弟與眾達法律事務所(Jones Day)工作。剛開始,寫法律分析不難,但是要跟客戶來往,「第一句話要跟他講什麽,用英文很難表達,也沒人跟你說這些事。」

「我想我多讀檔案(企業資料、法庭判例、會議紀錄等)總可以吧,」所以黃日燦就開始,每一天都挑一本檔案來看,厚的薄的都看,有時間就看厚的多一點,今天看不完、明天繼續看。透過這個方法,他快速又大量累積腦海中的資料庫,面對客戶的各種提問,他知無不言,「所以同樣是工作 2 個月,以我看過的檔案量,我相當於做了一年。慢慢開始觸類旁通,跟人家聊天的時候,信心也提高了。」

英文會話不如別人,他就每天午餐時看肥皂劇,學習生活對話, 「我就認為說,第一天我不如你,第三天我跟你一樣,第五天我希望比你強,」 黃日燦說,他把自己逼得很緊,同樣時間,他不會只做一件事,他要做 3 件事, 「這樣子我做一年等於乘以 3,做 3 年就等於做 9 年。」

返台成立事務所,教超出工作以外的事情,培訓出亞洲 30 幾位所長

所以面對客戶的訴求,他不會只是照本宣科寫完法律文件就了事,還會更進一步釐清目的。比方公司要上市,他就會問,為什麽要上市?怎麽樣上市對公司最有利?如果是併購,企業為什麽要併購、這樣併購真的有好處嗎?

「我從來不會自我設限,說商業歸商業、法律歸法律,」在執行案子的時候,黃日燦會注意別人可能沒注意到的面向,「別人也會跟我討論這些事情,相輔相成,(實力)就一直上去了。」

他認為,律師不是無所不用其極,讓客戶獲勝。一件訴訟就好比一場戰役(battle),而企業最重要的,不是贏下每一場戰役,而是最終要贏得這整場戰爭(War)。所以在談判競合關係裡頭,「假如它輸一、兩個 Battle,沒有關係,(只要)最後是贏的,就對了 ;但假如贏了這一、兩個 Battle,最後輸掉整個War,就是錯的啦。」 也因此,他未必每次都會幫企業「打仗」,有時候還會勸和,「所以我是少賺了很多法律服務費的錢,但是我贏了很多友誼。」

1990 年,他返台成立眾達台北律師事務所,同時兼管香港分所,成為眾達第一位華人合夥人。期間,他積極培養台灣法律人才,目前亞洲有 30 幾位律師事務所所長,都是黃日燦訓練出來的。他不只是訓練員工做法律服務,還教他們怎麽開發客戶、跟客戶噓寒問暖、怎麼催帳,「這些通通都是逼出來的,但他開竅以後就容易了,你就不用一天到晚在後面,東踢一下、西踢一下,他自動自發,你就輕鬆了。」

外人眼裡的意氣風發,卻是自己最低潮的時刻

他也把併購經驗帶回台灣,主導過多起台灣重大併購案,像是台灣奇摩站與美國雅虎併購案、聯發科併購晨星、日月光併矽品等,被媒體封為「千億大律師」。

不過也是差不多在這時,黃日燦遇到他遲來的「中年危機」。原本,他打算在中國布局事務所,但因為政局改變導致計畫失利,旁人認為「厲害」的事情,事實上都是他早在 20、30 年前就做過的事情,「能夠做的事,對我來講挑戰程度都不高,我沒有任何新的成就感,所以那一陣子真的是很苦悶。」

後來,他決定不再打 battle(戰役),而是要帶台灣打贏國際戰,「我當律師雖然常常替客戶想怎麽樣 win the war(贏得戰爭),但其實還是在打 battles,所以我說我再來要打 war。」黃日燦的計畫是,與其再讓企業互相打仗,不如一起攜手,讓產業升級與轉型,結合他所擁有的商業、法律與人脈經驗,提供互相觀摩學習的管道。

2019 年,黃日燦成立台灣產業創生平台,希望促進台灣中小企業轉型,號召知名企業家成為捐助者或顧問團一員。林憲銘回憶,當初他就跟 Jack(黃日燦英文名)說這個要做,結果黃日燦說這個要錢、還要人,「我說,『阿娘喂,騙你的人,還要你的錢!』」,後來愈來愈多人加入平台,林憲銘也幽默稱讚,「被騙那麼高興,實在很少。」

回首出版自傳的原因,黃日燦說,他以前從來沒有空的時候,不是在亞洲想歐盟,就在歐盟想亞洲,美國的事也忙得不可開交,但是這段經歷也很值得分享與整理。

就像他的啟蒙小說《絕代雙驕》,外人可能會以為他是多金、天生條件好的花無缺,但其實骨子裡,他一直都是那個亦正亦邪、熱血沸騰的小魚兒。

核稿編輯:溫為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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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神期楊$神乎期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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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月19日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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