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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欽案二審】石木欽們已7人遭彈劾 民間司改會籲各界監督

鏡週刊
更新於 2022年06月09日11:29 • 發布於 2022年06月09日11:30 • 鏡週刊

鏡週刊2019年起調查報導踢爆前「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事件」,至今已有石木欽等7名司法官遭監察院彈劾,民間司改會指出,監察院公布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球敘、宴飲、買股案件調查報告,引發各界譁然,全案衍生約120多位法官、檢察官受調查,且司法院與法務部已將20位法官與11位檢察官移送懲處,對司法信譽傷害至深,司改司改會發起系列法庭觀察活動,邀請各界持續共同監督。

民間司改會指出,至今已開過5場記者會、進行5次法庭觀察活動,仍在持續關注此系列案件後續調查與究責。石木欽們相關案件,尚未成為「過去式」,而是「現在進行式」,目前石木欽們7大案件,懲戒法院現正審理中

監察院公布報告後,石木欽本人最先遭到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民間司改會指出,遺憾的是,一審法院於2021年12月底,認定大部分事實因逾修正前公懲法第25條第3款所定10年追懲時效,故為免議決定,僅以其中100張陸續賣出聯亞公司股票之行為,判決石木欽罰俸1年,懲戒法院將違失行為當作過去式的做法,再次引發批評。監察院上訴後,二審今公開審理,民間司改會今也到場進行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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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指出,除了石木欽外,羅榮乾、鄭小康、曾平杉、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6位司法高官,已經司法院、法務部內部調查移送監察院彈劾,其案件也已由懲戒法院審理中。民間司改會表示,已在2022年6月1日以法庭之友意見書向懲戒法院呼籲,此系列案件與石木欽本人案件相同,皆具有重大之公益性,應比照石木欽案一審之作法行公開審理,以昭公信。如懲戒法院決定公開審理,民間司改會表示,屆時也將發起系列法庭觀察活動,邀請各界共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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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律師(左起)李明洳、施泓成、江榮祥籲各界共同監督石木欽案。(民間司改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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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當代表國家公平正義的司法變成了犯罪者,而檢察機關進行偵辦調查工作,卻因為偵辦嫌犯是司法院高層長官、各地最高、高等及地方法院法官、書記官、檢察官及律師等都是[法界自己人],就裝個裝樣子隨便調查一下給媒體看,之後拖遲審理期間,最後稍微隨便判個意思應付過去。整個過程國家司法檢調直接把[台灣老百姓全都是又健忘又不懂法律的法盲],放水、關說、干涉司法等不合法行為都公然進行,根本無法無天。 司法界爆發集體收賄犯罪,依法是屬於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也是廉政署所管轄之公務員重大不法收賄貪瀆懲戒案件;涉案公務員人數眾多,更是屬於重大不法組織/集團性長期間且大規模之組織犯罪,怎會是用最簡易的方式審理呢?國家司法怎麼就這麼肆無忌憚公然進行不法司法干預和主動進行護航跟放水,司法界簡直已經到恬不知恥無惡不作完全不要臉的地步,甚至可以說成為犯罪的溫床,社會的亂源,徹徹底底毫無保留的喪失司法的作用和存在的意義,已經到了這階段,總統府、立法院及監察院等部會,若還不有所作為,恐怕國家社會、政府和人民將出現嚴重對立矛盾與衝突,這恐怕是最不樂見的一幕。
    2022年07月06日18:35
  • 這算什麼!當全民好欺負,這擺明一副「法院我開的,司法審判權我法官的,想怎判就怎判,靠一句[司法獨立審判]、[法官心證及法官裁量權],誰能奈我何,即使沒證據亂判,也不會有事,安心當簡任公務員官俸高薪領到老,全台灣的死老百姓全都是[法三盲]的『法盲』! 國家司法最高權力,掌握在自稱以最高標準自律不被監督的司法界《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法律人手上;由上到下都有一些關係,如[法律系教授、老師跟學生關係]、[法律系學長姐和學弟妹關係]、[法律系同系和同班同學的關係],這些關係人濫用國家司法權,做的事情都不依法、不合法,但卻反要人民守法並掌握審判人民的權力,司法改革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司法冤案及出現[恐龍法官群]。
    2022年07月06日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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