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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男遭拍搜60克毒品要求提審 法官認違法搜索釋回!關鍵原因曝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1年11月08日04:10 • 發布於 2021年11月08日03:20

記者張君豪、劉昌松/台北報導

6日凌晨4點40分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在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進行酒測勤務,當時警方攔停一輛計程車並盤查車上後座情侶,在男子身上搜出刀械及多達約60公克的安毒,依觸犯社維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兩人逮捕移送,但情侶檔到在警局偵查隊請求提審,結果台北地院法官經檢視保大警員盤查密錄器後,認為警員根據經驗法則,並無其他證據對該男發動搜索,認定是「違法搜索」,導致搜出的毒品並不具證據力,該情侶提審通過後遭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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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保安大隊8日凌晨針對此案召開輿情專案會議進行討論,並請參與該場盤查的保大第五中隊所屬警員與會進行案例教育討論;這起盤查出60公克安毒,卻遭法官認定為警方非法搜索,當庭釋放當事人的案例已然引發警界重視。

對做出決定法官來說,認定保安大隊警網攔查該車係為酒駕勤務,受檢對象應為司機,認定保大警員僅因「經驗法則」並無任何犯罪佐證下,逕行拍搜車上該對情侶,雖然主動拍搜下,在男方背包內發現安毒及刀械,但就是這個「主動拍搜」遭法官認定是踰越比例原則的違法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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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北市警基層私下透露,警方在酒駕攔檢或者一般路檢勤務時,多將受檢者身分輸入警用電腦,如果資料庫顯示對方曾有毒品類前科、也就是俗稱的「煙毒人口」,多半會嚴格盤查,加上毒品吸食者再犯率高,警方盤查時的舉措侵略性會遠較遇到一般民眾來的高。

這類俗稱「攻勢勤務」的盤查伎倆在警界基層也非有共識,有警員認為這是打擊犯罪、爭取績效的必要之惡,也有警員認為這類攻勢勤務根本就是便宜行事、遊走法律邊緣的執勤偏門,遲早會吃上官司。

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8日上午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記者詢問證實確有此事,警方說:當事人落網後在信義警分局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提審要求,經法官檢閱警方值勤密錄器後,認定警方搜索過程有瑕疵,裁定非法搜索查扣的毒品無證據力,對此警方表示尊重。

台北地院法官則認為,保大警員事後稱目視民眾口袋有刀,所以發動進步搜查,但根據警方秘錄影像,保大是在拍打時才發現有刀,發現過程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

但保安大隊指出,因涉案人身上持有刀械仍涉及觸犯社維法;雖提審法官認定搜扣毒品過程瑕疵無法究辦當事人毒品罪責,但警方仍會依查扣、送驗相關程序將該批安毒沒入銷毀,並會加強警員執法訓練,避免類似爭議狀況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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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6
  • Chun
    台灣法律全球第一啦
    2021年11月08日05:50
  • 鍾月亮
    意思是攔酒駕的警察只能做相關勤務,如果看到十大槍擊要犯,或是看到有民眾被砍,都不能出手喲,這樣會違反勤務
    2021年11月08日06:09
  • Raymond
    台灣法官真的太棒了,難道要看到持刀才可以搜查?
    2021年11月08日05:54
  • Guanyu
    台灣法官棒棒 最保護犯罪人人權唷 哈哈
    2021年11月08日06:29
  • 達翰
    看來要有人死,法匠才會重視,一群會走路的六法全書
    2021年11月08日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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