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颱「燕子」2018年肆虐日本,當時多名台籍旅客受困日本關西機場,駐日代表謝長廷當時被質疑未積極協助旅客,「卡神」楊蕙如則請蔡姓友人在 PTT 帶風向,指大阪駐日代表處態度惡劣等,時任處長蘇啟誠疑不滿被羞辱,選擇輕生。事後楊女遭判刑5月定讞,但她聲請釋憲成功,高等法院重啟審判後,日前判楊蕙如等人免訴,不得上訴。
2018年9月4日,颱風「燕子」侵襲日本,多位台籍旅客受困嚴重積水的大阪關西機場,駐日代表謝長廷遭質疑未積極協助旅客,PTT 論壇在9月6日出現暱稱「idcc(笑死)」的鄉民PO文,內容為「..大阪駐日代表處的態度的確很惡劣…爛就是爛 爛到不行 爛到該死的地步…」、「大阪處這些人就是十幾幾十年下來 跟當初那些國民黨派去不會說日文的駐日代表一樣 是一群垃圾的老油條 講難聽一點叫做黨國餘孽 …以上資訊歡迎轉發…」直指大阪辦事處應該負事件全責。
文章出現後,輿論風向演變成大阪辦事處要負全責,時任處長蘇啟誠數日後在官邸輕生,留下遺書表明「不想受到羞辱」。事後證實,向大阪辦事處求助碰壁、搭中國使館接駁車才離開關西機場的情節,全是網友造謠,蘇啟誠輕生冤死引起各界關注。
檢方針對當時在PTT上PO文的鄉民進行追查,結果發現是「卡神」楊蕙如養網軍帶風向,檢方對楊女與蔡姓友人提起公訴,最終楊女遭判刑5月定讞。
定讞後楊女聲請釋憲,認為將她定罪的《刑法》第140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有侵犯《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虞,所以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後續做出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宣告該法條部分違憲,將楊女案件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審後指出,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公布後,《刑法》第140條關於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部分已失效力,法律上已廢止其刑罰。楊蕙如、蔡福明犯罪後,均已廢止其刑罰,且無其他刑事處罰規定,所以撤銷原判決,依法判決楊女、蔡男免訴,全案確定。
什麼是免訴?
如果刑事案件遇到國家已經不能處罰的狀況,法院就不能實際去審理這個案件,而是用「免訴判決」為這個案件作結。免訴判決與無罪判決屬於同一效力,但兩者性質不同, 無罪判決是對被告無犯罪事實的認定,免訴判決則是基於訴訟條件欠缺而為之判決,並不涉及對被告犯罪事實的實質認定。
Jimmy - Kan 正 意思就是說 ㄧ 因為言論自由就可以亂亂說話亂亂造謠就是了! 對嗎?
02月21日05:36
紜 所以造謠不用負責就對了?
02月21日05:33
弘 趙慧玲
🐸🐸🧠💩
02月21日05:26
馮Feng 有計畫性的造謠也屬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
02月21日07:43
建誠 安啦,塔綠畜班刑罰很輕的。
02月21日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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