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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盡守職責13年,卻在請2年育嬰假後被辭退...職場女性要注意:公司不會說的2解雇理由

商周.com
發布於 2019年02月13日02:07 • 洪雪珍
圖/Dreamstime

「公司上個月資遣我,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

去年底,讀者美美來問我這個問題,我請她說明來龍去脈,整個過程證明有些企業不說出口的心底話,請育嬰假就表示心不在工作,而如果個性善良好欺負,可能二話不說就埋單請妳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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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畢業2年,25歲幸運地進入這家上市大企業,擔任會計一職,薪資優、待遇佳,同學都還在小公司載浮載沈,找不到一根大木頭攀附,都很羨慕她,美美本身也兢兢業業、認真盡責,早出晚歸,該加班的日子沒有錯過一次,差點耽誤婚姻大事。

育嬰假請完,公司要資遣她

直到6年後,美美31歲,姨婆幫美美做媒結婚,美美仍然全力以赴,讓先生不免微詞,但是小倆口還算甜蜜恩愛,不過婚後7年才懷孕,年屆38,美美在待產時小心翼翼,加班變少,在上班時間用超高效率把工作完成。後來孩子生下來時,自認盡忠職守13年,而電視每天都在報導保母或托嬰中心虐嬰新聞,決定請育嬰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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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美回任1個月後,公司表示要資遣她,沒給什麼理由,只說要縮編。可能年近40,加上有個幼兒,美美變得有些氣弱,不知道如何站在自己的權益,為自己據理力爭,沮喪1星期之後,無奈地點頭答應。對於這個粗暴的過程,美美並不是去責怪公司不仁不義,而是羞愧萬分地說:

「領了遮羞費,我就急急走人。」

可是,傷痕是在的。回到家,過了1個月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到底哪裡做錯,讓她認真勤奮、堅守職責13年,以為從此高枕無憂待到退休的那一天,卻在有了孩子、經濟負擔加重的此時此刻被辭退。這個疑問,反覆啃蝕她脆弱的心靈,而我還沒聽完整個故事,就已經知道答案,明擺著2個關鍵字:

1. 育嬰假

2. 中年

公司不會說出的理由

美美很驚訝地反問我,請育嬰假是勞基法的規定,她是依法請假,也未違反公司規定,公司怎麼可能據此辭退她?這就是關鍵所在,公司若是根據這個理由資遣她,擺明是違法,就會被檢舉或提訴,當然隱瞞這個真正的原因,改給一個於法有據的說法,這就是為什麼美美想破頭,也想不出一個合乎邏輯的理由。

不少人在請育嬰假等和照顧家人有關的事假時,都會像美美一樣天真地以為,這是勞基法的規定,是政府賦予的勞工權益,請假天經地義,如果公司不給假,就檢舉公司。現在知道了,公司是不會給這個理由的,所以沒得檢舉!可是美美仍然不懂,既然復職了,何必在這時候辭退她?

原因也很簡單!美美請假長達2年,工作一定要有人來做,不是請新人,就是由其他同事分攤,不論是哪個情況,結果只有一個,當美美來上班,美美便成為「多餘的人」。而且如果事實證明新人既年輕又便宜,態度積極、工作有效率,還懂得搏得主管的歡心,美美相對CP值低,自然容易被取代。

我認識一位電視節目主持人,近20年握著麥克風,即使重感冒也未曾請過一天假,因為他心知肚明江山代有才人出,不能給新人一絲機會。否則不必多,只要一次代班時,收視率飆高,他再也沒有復出的可能性。一般上班族也是一樣,這就是競爭,就算再無法接受,仍然是不變的事實,仍然會殘酷地發生。

尤其是已婚有幼兒的女性,不少企業在用人上是持有偏見,先入為主假定她們會分心,對工作再也無法全力以赴,產值一定降低,但是這個偏見不會說出口。要不然怎麼會有企業在面試時,問女性求職者有沒有男友、結婚、生子,以及孩子的年紀,這就是企業在擔心已婚有幼兒會影響到工作的貢獻度。

要她簽署不同意調職

在職場上,我曾經親眼看過一名年輕女性,聰明能幹、謙虛有禮,在忙完分內工作之餘,也樂於助人,大家提到她無不豎起大拇指,卻在結婚後,老闆對她的評價倏地降至冰點,不過看不出來,表面上仍然維持一定的尊重。直到她請育嬰假,老闆再也掩飾不了嫌惡之情,負評連連。

她的主管看不下去,也不想失去一名左右手,在請育嬰假半年後,提醒她該回來上班,這名女性蕙質蘭心、聰穎過人,馬上感受到主管的弦外之音,火速安排好保母,回來上班,保住工作,並且比過去更拚命地表現,最後得以稍微扭轉老闆對已婚有幼兒的職業女性懷有的刻板印象。

一名女性,要在職場上出人頭地,必須比男性加倍付出,除了拿出績效表現之外,還得證明自己的性別角色無礙於工作,已經萬般不容易,而已婚有幼兒的女性更是難!在現在這個不婚不生的時代,結婚與生子需要勇氣,當在面對家庭與工作的抉擇時,也需要社會的支持,可是這些女性獲得的回報恰恰相反。

再過1個月,美美來問我,既然縮編,為什麼公司還開出滿滿的職缺,其中也徵會計,我心裡有數,提醒美美,公司很快便會來找她談談。

「是找我談回去上班嗎?」 「當然不是,你等著就是了。」

果不其然,公司來要她簽一份文件,內容是公司本來想要調她去一個性質相近的職務,但是她不願意,選擇自動放棄,以致公司不得不資遣她,這不就證明公司並非因為縮編而資遣她。美美問我怎麼辦,我回她不必簽。像美美這麼善良的人,會去檢舉公司嗎?並不會!她說:

「畢竟是老東家,養我10多年。」

我只能說,企業何其忍心,對這樣的員工下手,不就是因為她善良好欺負嗎?同時也提醒大家,育嬰假固然是德政,也是勞工權益,但是假使已屆中年,也不是公司倚重的核心人才,請在請假之前最好有所準備,多存半年的「失業補貼」,以免家裡突然減少一份收入時慌張失措,安穩地與家人一起度過艱難時刻。

責任編輯:黃楸晴
核稿編輯:黃雅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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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2
  • Francis
    現在不只女生面對這樣的處境,男生也一樣,是台灣公司對中年人和二度就業不友善,性別和年齡歧視一直都在。
    2019年02月24日12:51
  • 洪肇澤🌱
    台灣奴隸制 逼妳單身
    2019年02月24日12:46
  • 夏靜嫻
    好像就是這樣。悲傷。不友善。
    2019年02月24日12:47
  • LIN
    所以你看女人多可怜,为了传宗接代为社会为国家增加人口,下场都很凄惨,不生就不会有这些事,她的老公在干嘛,现在经济要依靠老公,老公會很拽。唉 女人的能力其实比男人强只是差在为了养儿育女,女人的牺牲奉献得不到感恩。
    2019年02月13日09:52
  • 王天來
    再要求一點封口費
    2019年02月14日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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