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9年前姦殺命案「翻盤」 1位作家與1位檢察官成關鍵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3月14日22:08 • 發布於 2019年03月14日16:37
涉嫌歸仁雙屍命案的「死囚」謝志宏,因為2位關鍵人物,讓全案再審。(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涉台南歸仁雙屍案的死囚謝志宏被羈押了6843天,在死刑前因3項新事證獲得機會再審,要多虧2為關鍵人物在這個時候出現,一位是挖出19年被警方隱匿資料的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另一位是長年關心死刑議題的女作家張娟芬,她查出,檢方以「蝴蝶刀無刀溝」推斷兇手「不只一人」並非法醫專業意見,是一審檢察官的意見,卻被法官不斷照抄。

林志峯檢察官去年接案後,重新蒐集資料,發現隱匿在分局19年的手稿,這分手搞是謝志宏手寫的自白,簡單說是為了後續作筆錄而做的準備,還發現手稿內容與謝志宏後來翻供的辯詞相同,連忙委託宜蘭的鑑識警官,重新審視建構現場證據,讓案情疑點浮上檯面。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謝志宏的律師涂欣說,這份手稿雖然謝志宏曾經提過,律師卻調不到,據謝志宏的說法,當時警方要謝寫自白,但謝寫了好幾份警方都「不滿意」,警方至今居然還保留這份「不滿意」的自白,讓他覺得運氣很好,也很感謝林志峯的細心。而警方在案情曝光後曾澄清,手稿沒有簽名,所以沒有隨案交付給院檢。

另外,女作家張娟芬在專欄直指,至今的法醫說法都不是專業的意見,在歷審判決書中,都出現「法醫」的意見,指出行兇的蝴蝶刀沒有血溝,所以刺入人體要費力拔除,一個人沒有這麼多體力行兇,而這位「法醫」其實是原審的檢察官,不但沒有法醫背景,歷審法官卻都照樣援引「法醫」說法。

張娟芬仔細研究判決書後寫下專欄,內容指出,不管刀械有沒有血溝,殺人都費力、插入人體都會被肌肉夾緊,尤其外科醫師最清楚,而瘦小的謝志宏身高158公分、體重43公斤,與歌手張韶涵差不多,反觀共犯郭俊偉177公分,曾是體育班學生、犯案時是捆工,這些說法一一被律師團引用,才獲得所謂「有血溝的刀子容易拔出」這個論點沒有科學、文獻佐證,也讓謝志宏看見再審曙光。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還有曾經獲得再審機會的嫌疑人,都到高分院歡迎謝志宏。(記者王捷攝)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97
  • 小屏
    當初的偵查人員,至今還沒被法辦嗎?!
    2019年03月15日00:06
  • 啊遠
    19年前……?那就是警察逼供時代~!
    2019年03月15日00:05
  • Vivi
    有強姦就不無辜
    2019年03月15日00:25
  • James Kao
    有疑點的案子當然需要審查仔細 不是所有兇殺案的犯人都判死刑
    2019年03月15日00:05
  • christ
    真的無辜嗎?超有意思的 侵犯過,這是事實,在犯案現場一起被發現,也是事實 因為案件處理過程的瑕疵,所以判無罪,逃過了司法,逃得過自己的心嗎?
    2019年03月15日00:4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