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外送產業中不可缺的環節是外送員,疫情期間不少人失業或無薪假,也當外送過渡,人數暴增不少。根據勞動部官方估算foodpanda和Uber Eats 二大平台約有14萬名外送員。但不少人都是兩邊跑單,扣除重複比率,實際外送員人數會再少一點。外送員趙先生說:這是一份不用大腦的工作,如果自己當老闆,跟平台批貨去賣,可以賺錢但無法賺大錢。
兩大平台業者和外送員都採承攬關係,不是僱傭關係,因此不受勞基法規範,外送員沒有退休金或職災保險,但相對工時也不用受限,假如一個外送員想要休息5天、工作2天,這2天拼命外送超過12小時,也沒有違反規定的問題。
外送員趙先生是公司裁員後開始當送餐,他說平台業者都稱呼外送員是夥伴,可以自由上下線,自己決定每天要工作幾小時,雖說進入門檻很低,只要申請到良民證,有機車就可開始,是一份不須要大腦的工作,但連續騎幾個小時機車,其實很累,可賺錢但無法賺大錢,不是長久之計,但當過渡或兼差工作很可以。
公司裁員後,趙先生靠外送撐過1年多,雖是一份門檻低且不用大腦的工作,他說:「其實蠻累的,連續8小時騎機車穿梭在車陣,還要認地圖,一天下來蠻累的。」當外送菜鳥時,他不懂得選單,選到兩箱飲料走5樓樓梯,重到腿軟,或選跑長途到新店山區,雖遠程加給,但下山等同空車很長時間,一點也不划算,後來變老鳥才知要選單,下大雨時有加給、超過10趟或15趟有加給、假日有加給,只是選擇這些多賺一點,卻會犧牲和家人相聚時間。
他從一天只賺4、5百元到最高一天4、5千元,曾遇到下雨天送一個蛋糕,客人大手筆給了400元小費,比他一單賺更多;他自己當自己的「老闆」,每天給自己設定目標,做滿4小時或賺到1000元就下工。
他曾在疫情期間做到一單可賺外送費80元,後來降到40元;當外送可以自己決定時間上班,但平台都不是真人回答,要溝通也很難,還有最怕負評,會停權一周,且不知道哪裡出問題。因為算趟次加給,才知道為何外送員取餐時等太久會爆走,因為時間就是金錢,這時間可以多跑一趟,
因外送員和平台業者間是承攬關係,不受勞基法保障,勞動部設立「食品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專區」,擬定「外送員勞動權益指導原則」,針對工資、工時、保險、派單機制、懲戒機制等提出相關指導原則。近年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等縣市,都已陸續訂定《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來保障外送平台與外送員的基本權益。
據瞭解,目前各地勞工單位接獲較常見的外送員投訴類型,還是和扣款計費有關,有的人可能跑10單,但平常沒有仔細計算,結果計費後,覺得被少算;也有人被消費者客訴,遭平台業者取消該筆外送費,引發爭議。
一名熟悉外送產業的勞工官員坦言,外送業在零工經濟產業中,算是有幫助的,有些人突然沒工作,會須要一份工作求溫飽,外送相較那些營造業等,工具投入門檻很低,工時彈性,只要會騎機車、有手機可定位GPS,就可上工,不過,這些勞工雖不受勞基法保障,但也是辛苦的勞工,各地勞動主管機關還是會持續關注這群人的權益,不能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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