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藍白批陳耀祥毀憲亂政 強勢表決通過移送監院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5月01日04:57 • 發布於 05月01日04:57
立院司法委員會進行臨時提案表決,現場混亂,主席吳宗憲多次引用議事規則維持秩序。(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國民黨、民眾黨立委今(1)日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中提出臨時提案,指控NCC主委陳耀祥的作為毀憲亂政,應予以最嚴厲譴責,並移送監察院。藍白陣營並以人數優勢13票比12票通過該提案。對此,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拿出法規,質疑應經院會決議才能移送,但該提案又遭藍白否決。

立法院司法、交通委員會今聯席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陳耀祥等人報告,並備質詢。藍白陣營則指控陳拒絕提供資料予交通委員會所成立的「鏡電視弊案調閱小組」。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會中,傅崐萁等6位國民黨立委,以及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共同提出臨時提案:「針對陳耀祥主委就監督規管該會之法令惡意錯誤及扭曲解釋,屬違法且規避立法院對行政機關之監督,屬毀憲亂政之行為,破壞我國憲政體制甚鉅,應予以最嚴厲譴責,並移送監察院。」

對此,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吳思瑤均質疑,該調閱小組是交通委員會成立的,且提案委員只有林國成是交通委員會委員,應該去交通委員會提案才對。吳思瑤強調:「要司法委員會陪葬、背書,我拒絕;立院不要私設刑堂、挾怨報復。」但會議主席、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僅稱:「今天是聯席會議。」不多作解釋。

由於朝野立委立場不一致,吳宗憲裁示進行表決,最終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共13人贊成、民進黨立委12人反對,吳宣告提案通過。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李昆澤則提出會議詢問,指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8條規定,「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質疑該臨時提案應經院會決議,才可將陳耀祥移送監院。

在場民進黨立委並要求,吳宗憲應宣告該臨時提案是否只要委員會決議即可,還是要經過院會決議才行;不料,此舉引起吳不滿,認為自己沒有義務解釋提案,宣告繼續進行詢答程序,吳思瑤則批評:「當然有義務,主席幹假的啊!」鍾佳濱也對主席的裁示提出異議,並提案要求主席應做宣告。

而後,雙方陣營再就鍾佳濱之提案進行點名表決,最終贊成12票、反對14票,民進黨立委人數居於劣勢再次敗陣,吳宗憲隨即宣告繼續進行詢答程序,現場衝突狀況暫時緩解。

國民黨立委、民眾黨立委一致投票。(記者謝君臨攝)
民進黨立委人數居於劣勢,不敵藍白陣營聯手。(記者謝君臨攝)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7
  • Milly Chen
    讚!
    05月01日07:27
  • 主流民意
    05月01日07:26
  • alex wang
    這個畜生背後有個更大的畜生喔!
    05月01日06:36
  • Wen文
    爽啦 民進黨太囂張了 40趴 笑死
    05月02日00:31
  • Chen
    拿人民的錢辦民進黨的事,奴才?
    05月01日23:4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