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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控陪同報案被警趕 新竹分局:警若有疏失依規懲

華視新聞
更新於 10小時前 • 發布於 10小時前 • 華視

怎麼會有律師陪當事人做筆錄,卻被警方趕走呢?一名律師在網路發文,表示自己陪當事人到派出所報案,不但被警方質疑為什麼報案需要律師,律師還被要求離開現場。對此新竹市第一分局證實 回應,本案正在積極調查,若員警有疏失也將依規定懲處 。

律師陪同做筆錄,是常見的報案程序,但昨(26)日卻有律師在網路發文,說陪同當事人,到派出所報案,被警方質疑,為什麼報案需要律師,要求她離開派出所,連她準備好的檔案都不看,認為警方無權要求律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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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長王世銘說:「本分局對於相關法治教育,及受理案件服務態度,平時都一再宣導,本案由督察人員進行調查中,員警違失的部分,將依規定懲處。」

警方受理案件的態度 , 引發爭議 , 對於律師指控的個案 , 還得再由督察組調查釐清 ,根據規定,在偵查期間,家屬社工等人員,經被害人同意後,可以陪同在場並陳述意見,但若檢察官或司法警察,認為有礙偵查程序進行,就不適用。

只是新竹警方的爭議,已經不是第一次,先前有也女律師,要領取遺失物,卻被警方要求按壓指紋,加上這次的事件,再度引發網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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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克里斯
    拜託不要以為是警察就一副老大的樣子,謙遜一點會死嗎?工作不懂就問懂的人,千萬不要不懂裝懂!
    1小時前
  • 許小寶
    現在的警察就真的素質差
    2小時前
  • 毛濟時
    了不起?
    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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