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持續調查 Google 搜尋引擎在市場的主導地位是否有違壟斷市場的疑慮,在審理過程的資料還披露 Apple 蘋果與 Google 簽訂價值高達 200 億美元的合作協議,使 Google 成為 iPhone 等蘋果裝置的預設搜尋引擎,而這份合作協議也成為反壟斷案的焦點之一。
不過,為什麼蘋果情願與 Google 簽訂合作協議,而不願意自行開發搜尋引擎呢?《路透社》引述最新的法院資料,蘋果服務部門的資深副總裁 Eddy Cue 提出了三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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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y Cue 表示,法院認為針對 Google 反壟斷案提出的補救措施可能會促使蘋果「自行開發搜尋引擎或進入搜尋廣告市場」,以便於與 Google 搜尋引擎角逐龍頭,但實際上「這個假設是錯誤的。」
Eddy Cue 更進一步說明蘋果不會開發搜尋引擎有三大原因:
- 「蘋果專注於其他成長領域」
開發一個搜尋引擎需要投入大量的資本與人力,這將影響蘋果在其他領域的發展。建立一個搜尋引擎需要耗資數十億美元以及多年的時間,這並不是蘋果的發展重點。 - 「搜尋技術因 AI 的快速發展而持續演變」
近來 AI 人工智慧的快速發展讓搜尋技術不斷進化,投入巨額資金開發搜尋引擎的經濟風險過高,也不符合蘋果公司的最佳利益。 - 「搜尋廣告並非蘋果的核心業務」
要打造一個切實可行的搜尋引擎,必須建立一個平台來銷售定向廣告,這並不是蘋果的核心業務範疇。蘋果缺乏專業人才與相關的營運基礎建設來開發與管理搜尋廣告業務。雖然蘋果在 App Store 等平台上有部分的收益廣告,但搜尋引擎的廣告是完全不同的領域,並且也超出蘋果的專業範圍。此外,發展搜尋廣告業務可能會與蘋果長期以來對隱私的承諾相衝突。
對於美國法院裁定 Google 成為蘋果 Safari 瀏覽器預設搜尋引擎的合作協議屬於違法交易部分,外媒報導蘋果公司早已經向法院表達 Google 無法代表蘋果的利益,並向法院申請讓蘋果公司的證人出庭作證來捍衛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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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y Cue 也表示:「只有蘋果能決定什麼樣的未來合作模式最能服務使用者。蘋果始終致力於創造最佳的使用者體驗,並積極探索與其他公司合作的可能性來實現這項目標。」
Eddy Cue 更強調,如果這項協議無法繼續,「將會嚴重限制蘋果持續提供最符合使用者需求的產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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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及資料來源:9to5Mac、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