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職場霸凌案件頻傳,台北市議員曾獻瑩指出,北市近3年職場霸凌申訴案件超過1449件,今年634件申訴案中僅5件移送,裁罰比例過低,執法震懾力不足,呼籲應推動職場霸凌的法律明確化。台北市勞動局回應,裁罰並非唯一手段。
曾獻瑩表示,職場霸凌在法律上缺乏明確定義,近3年申訴案件逐年上升,類型涵蓋言語衝突、肢體衝突、態度不友善及排班或獎金爭議等問題。然而,勞動檢查處會先要求雇主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才移送裁罰,且最高罰款僅15萬元,雇主多數僅在壓力下被動改善。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曾獻瑩指出,勞動局接獲申訴後不會針對個案事實調查,而是透過勞動檢查確認雇主是否完成預防措施。他呼籲應推動職場霸凌的法律明確化,並建立定期審查及抽查機制,強化執法透明度與監督,保障勞工權益及職場安全。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現行處理職場霸凌案件的法令依據為《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定,針對工作場所中可能涉及「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要求雇主落實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教育訓練及預防措施。針對個案,依職安法細則第11條規定,應視其所涉違反之法令,如刑法、性騷擾防治法等,轉由各該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規定調查或認定。
勞動局強調,執法的目的在於促進雇主改善工作環境,裁罰並非唯一手段。勞動局說明,今年移送裁罰的5件案件中,均屬於雇主未妥善執行改善的情形。勞動局表示,將積極檢討現行執行機制,包含加強對雇主的輔導與教育,並配合勞動部進行中的修法規劃,期望在明確界定職場霸凌行為及責任後,建立更具透明性與監督力的稽查制度。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