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服務區去年七月發生的充電糾紛案,臺中地方法院已作出簡易判決。廖姓男子因涉及傷害、公然侮辱、強制及毀損罪,被判處拘役 50 日,並可選擇以每日新臺幣 1,000 元易科罰金。另一當事人吳小姐隨後在社群平台回應判決結果,並對事件細節進行進一步說明。
事件發生於 2024 年 7 月 26 日,吳小姐當時正在清水服務區的通用充電格為車輛充電。廖姓男子因急需使用該充電格,要求吳小姐將充電槍移至旁邊的 CCS2 格位。對此,吳小姐表示,她已經等候多時才等到充電位,因此在合理範圍內使用通用充電格,並無義務讓位。
未料,廖姓男子見狀情緒激動,用力敲打吳小姐的車窗,並強行打開車門進入車內,抓住吳小姐的左手試圖將她拉下車。在拉扯過程中,吳小姐的左腕部受挫傷。同時,廖姓男子強行解開吳小姐車輛的充電鎖,拔除充電槍後將其插回充電樁,導致吳小姐車輛的左前車門玻璃及充電接口蓋板受損。
法院審理後認定,廖姓男子的行為已違反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的傷害罪、第 304 條第 1 項的強制罪、第 309 條第 1 項的公然侮辱罪以及第 354 條的毀損罪。由於上述行為屬於接續犯,且基於相同犯罪目的實施,最終依刑法第 55 條從一重罪科刑,判處拘役 50 日,並准許易科罰金。
針對事件經過,吳小姐臉書社團回應了部分網友的疑問,並澄清了當時的情況。她提到,車門未上鎖是因為車輛在充電狀態下無法自動上鎖,而她一時忘記手動鎖門,才讓廖姓男子得以輕易打開車門。至於事件後續,吳小姐表示,廖姓男子曾透過警方及中介表達和解意願,但她始終拒絕與對方聯繫或接受和解。
此外,吳小姐提到,廖姓男子堅持使用該充電格的主要原因在於,他所駕駛的特斯拉 Model X 車型享有終身免費超級充電的條款。該條款僅適用於特斯拉的超級充電站,因此廖姓男子只能選擇在超級充電站充電,才能享受免費充電的優惠。
無獨有偶,同樣發生在去年七月,臺中南屯的一處私人停車場內,一名李姓男子將電動車停放在一般停車位,但見鄰車正在充電停車格內充電,竟直接拔掉對方的充電槍,接至自己的車輛進行免費充電。
被害車主的車載監視器全程錄下事件經過。提告後,法院認定李姓男子具有竊取電能的故意,依竊取電能罪判處拘役 10 天,可選擇以每日新臺幣 1,000 元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 380 元。換句話說,李姓男子非但未省下充電費,反而需支付 10,380 元的代價。
與此同時,特斯拉推出限時優惠活動,自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3 月 31 日期間,購買並完成交付的指定現貨 Model S 或 Model X 車款,可享 5 年超級充電免費禮遇。若購買 Model S Plaid 指定現貨車款,還可額外獲得 20 萬元車價折扣。
延伸閱讀
阿德 沒耐心等待的人. 還真的不適合買電動車
01月26日18:58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