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更生人作家簡碧燕在2005年因遭受男友長期家暴,最終一怒之下開槍射殺對方,遭法官判14年有期徒刑,坐牢9年後假釋出獄。近日她登上節目《哈囉 你有事嗎》談及過去不堪、被逼上走投無路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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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碧燕在節目中透露,19歲時認識黑道男友並交往半年,卻慘遭暴力對待,還嚴重到要送醫急救。黑道男友為了防止她再度輕生,竟威逼她簽下3張本票,一開始簡碧燕不願屈服,沒想到從半夜直至早上,男友不停地毆打她將近6小時,導致她身敗軀傷,最後無法忍受簽了下去,甚至用自己的血蓋手印。
原以為惡夢已經結束,怎料黑道男友想拿著本票找上簡碧燕的奶奶,「討(討債)到家破人亡」。簡碧燕當下感到十分害怕,只能選擇繼續啞忍,男友更限制她的出門自由,不讓她有任何機會與外界接觸。
直到有次簡碧燕滿身是血跑去警察局求助,緊隨身後的男友勸她回家,警察見狀後認為僅是情侶吵架,沒有受理。她心灰意冷,覺得活不下去,於是決定和黑道男友「同歸於盡」,趁其喝醉時動手開槍。簡碧燕最終因殺人罪被判14年,服刑期間在獄中創作300多首歌曲,被譽為「台中女監知名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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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rey 司法對於虐待總是輕判 對於威脅詐騙也是常常判無罪 非要逼被害者走頭無路做出私刑的決定以後才來懲罰受害者… 真的是很傻眼
18小時前
SanMarino 笑死
這新聞告訴我們
台灣作家也有槍?
還是?
拿槍之後可以當作家?
幹
1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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