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員工指控霸凌又官官相護違法推翻合法決議 台鐵:秉公處理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台鐵遭爆料,指稱有職場霸凌發生,對此,台鐵當天便火速發文拍板霸凌不成立,同時遭控霸凌的主管更申請商調到國發會。(圖:臺灣鐵路產業工會臉書)

民進黨執政下各機構霸凌事件層出不窮,台鐵產業工會日前揭露一名楊姓員工遭霸凌,台鐵卻官官相護,以違法程序推翻合法決議。楊姓員工2日以手寫信,要求勞動部及交通部主持公道。台鐵表示,一切秉公處理。

台鐵公司2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說明,員工如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公司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的調查及處理。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台鐵指出,外界所稱遭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指台鐵未依規定執行預防計畫做成違法決議部分,是4月24日勞動檢查處派員檢查發現的應改善事項,是人資處未辦理檢核預防措施,台鐵已依預防指引辦理檢核紀錄。

台鐵續指,公司的預防計畫是依勞動部的預防指引所訂定,有關改善事項針對申覆程序的提示,公司也已完成修訂。另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因當事人提起申訴,為求妥善周延處理,公司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組成,經委員會討論做成決議,並無違法決議的情形。

另外,台鐵提到,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78條規定,對服務機關所為的管理措施處置認為不當,於30日內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如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30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提起再申訴。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台鐵強調,這起員工指控的霸凌案,兩造當事人均有依據救濟管道提出救濟。公司針對兩造當事人的申訴及再申訴決定,以及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所做成的決議,均予以尊重並依規定秉公處理。

台鐵產業工會質疑,11月29日在說明楊姓員工遭霸凌記者會上,被指控霸凌的主管「個人聲明」,是由台鐵公共關係科送至現場,此舉證實台鐵與職場霸凌加害者攜手站在一起。台鐵回應,被指控霸凌者製作個人聲明及請託他人至會場發送是屬個人行為,台鐵也認為不妥,將另案針對不當行為人予以懲處。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自殺防治安心專線1925 珍愛生命,請撥打1925自殺防治安心專線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4
  • 強尼
    第一句話就不對,職場霸凌一直都有只是現在Me too一樣一直被公佈,中廣敢保證公司裡面絕對都沒有員工霸凌嗎?
    1天前
  • CHENGOGO
    永遠存在於各行各業各階層‼️ 私人企業較少。(因為不幹最大、除非你願意受支配) 軍公教最多。(因為怕沒有了好不容易考上或關說職業不見了,所以常發生很多權勢性交、輕生)
    1天前
  • 文傑
    不官官相護,怎麼當官啊!苦的是基層人員啊,真以為高層會維護啊!別傻了!除非他不當官了
    1天前
  • 陳麗華&林燦榮
    瞎掰唬弄的藉口
    1天前
  • 茂 茂
    台灣司法已死。公理正義蕩然無存。 賴清德執政無能處理職場霸凌事件。 假出訪之名遊山玩水,比國內霸凌重要。
    1天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