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被控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今天(11/15)宣判,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他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李在明已表示會上訴。
路透社報導,若有罪判決定讞,不論是有期徒刑或100萬韓元(約2萬3300元台幣)以上罰金,依法李在明將被免除國會議員職務,且5年內不得參選任何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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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今天下午抵達法院準備聆判,守候在院外的支持者高喊他的名字,但法院附近也有另一批反對人士聚集。
李在明被控2021年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接受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對京畿道政府的國政監查時,公布涉及違規變更用途的南韓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峴洞地皮的虛假資訊。不僅如此,他接受媒體採訪時亦作出虛假陳述,宣稱自己在城南市長任內並不認識城南市大莊洞地產開發弊案的已故下屬、城南城市開發公社第一開發處金姓處長。
李在明於2022年9年被檢方起訴,檢方原求刑2年,首爾地院今天宣布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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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在2010年至2018年擔任城南市市長,卸任後多項弊案纏身,包括瀆職、收賄等罪嫌。除了本案,他也被控在2021年國會稽核中,對城南市土地開發計畫做出虛假陳述。
李在明今年1月在釜山遭一名男持刀刺傷頸部,所幸未危及生命。今年4月他領導的共同民主黨在國會大選大勝。
現年60歲的李在明曾參加2022年總統大選,敗給尹錫悅。外界認為李在明可能將再角逐2027年的總統大選,但這些官司可能成為阻礙。本月下旬李在明還有另一起偽證案官司待宣判,共同民主黨批評檢方是政治追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