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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前總統沙柯吉涉貪遭判3年 最高法院維持原判

路透社
更新於 12月19日07:19 • 發布於 12月19日07:19

(路透巴黎18日電)法國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今天裁定,維持對前總統沙柯吉(Nicolas Sarkozy)貪汙和濫權的有罪判決,須配戴電子腳鐐服刑1年,創下卸任國家元首首例。

法院也禁止他擔任公職3年。

這項裁定意味他可能面臨12個月的居家軟禁,取決於法官之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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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柯吉的律師斯皮諾西(Patrice Spinosi)告訴記者,現年69歲的沙柯吉會尊重法院強制他配戴電子腳鐐的判決,但將繼續動用一切可行的法律手段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沙柯吉被控在卸任前試圖賄賂一名法官,並藉影響力換取有關其2007年競選總統時財務調查的機密資料。

巴黎法院2021年判處他3年徒刑,3年中有2年緩刑,剩下的1年將佩戴電子腳鐐,不需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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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沙柯吉也被控貪汙及非法融資等罪名,這些指控與他涉嫌在2007年總統大選前,非法收受利比亞不法政治獻金有關,此案預定明年開庭。若被判決有罪,沙柯吉最高恐面臨10年徒刑。

斯皮諾西補充說,他將在幾週內將此案提交給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挑戰上述判決。

然而,這並不能阻止今天的裁定,沙柯吉已在法國用盡了所有法律途徑。

斯皮諾西說,這是「令人悲傷的一天」,「一位前總統被要求在歐洲法官面前採取行動,譴責一個他曾經主宰其命運的國家」。

他說,沙柯吉「冷靜而堅定」。沙柯吉則稱「還沒準備好接受對我的嚴重不公」。

他在社媒平台X寫道:「唉,我將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的上訴,可能導致譴責法國的聲音。我想再次強調,我是清白的。」

沙柯吉在2007年到2012年擔任過一屆法國總統,他一直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中央社(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