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劉人豪/彰化報導
一名徐姓女子在上班的早餐店,偷收銀機內的3000元被逮,被帶回派出所偵詢時,趁員警接電話空隙上前搶奪員警身上的警槍,結果遭到壓制,徐女母親一時氣憤,也跟著踹女兒。彰化地院一審日前審結,徐女將竊來的3000元發還,另依竊盜罪、竊盜未遂罪及傷害等罪判處應執行拘役9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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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警分局表示,該起案件發生在今年9月,員警獲報後前往現場,將偷竊店內3000元的徐女上銬逮捕,帶返偵訊時,徐女突然試圖抽拔員警配槍,員警即時發現制止,且槍套設有卡榫,配槍安全入套無虞。當時在所員警見狀皆立即加入壓制,過程中因徐女不斷掙扎,造成三位員警些微受傷。
而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也曝光,從畫面中可看到,徐女趁著員警在打電話之際,伸手想搶奪員警腰部的警槍,員警發現後立刻將徐女推到牆邊,其他同僚也圍上前加入戰局,原本坐在椅子上的徐女母親,也跟著衝上去踹女兒,混戰中造成3名警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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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徐女偷竊早餐店現金、又對執行員警施暴、妨害公務執行,考量到其竊得3000元已發還老闆,彰化地院依照竊盜罪處拘役30日、竊盜未遂罪判處拘役20日、傷害罪處拘役50日。應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小吳 被警察壓制,警員受傷也算傷害罪?難怪上次三重那個用頭擋拳頭的民眾,會被警察告傷害。
2022年12月01日02:59
🐱芯裴ㄆㄟˊ🐱 3000元???
毀一生@@
有沒有在動腦啊~
2022年11月30日16:23
傑 又是T
2022年11月30日12:50
KC 假鬼假怪T
2022年11月30日12:50
🐔黃英憲 警用槍枝,
要改用“智慧槍枝”,
就像智慧手機一樣,
須指紋辨識才能使用。
這樣警槍就不怕被搶被偷。
而且對警槍的維修保養及使用,
也有一定的負責人,
權責分明。
2022年11月30日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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