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詐領出差旅費 國資圖前館長被判撤職確定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1年10月17日04:58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呂姓前館長涉嫌詐領出差旅費,並在出差期間從事私人行程,曠職6日,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判決呂女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二審駁回上訴確定。

呂女於民國99年1月16日到105年8月31日擔任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長,她涉嫌自100年3月至105年1月間向國資圖偽稱進行館際合作或輔導讀者服務等名義,17次詐領出差旅費,共新台幣2萬2255元,並多次假借出差事由,處理私人事務。

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呂女。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其中6次涉及詐領,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她案發後遭記過2次降為非主管職,並被教育部停職,也遭監察院彈劾。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懲戒法院審理後,審酌呂女擔任主管職務的高階公務員,未能廉潔自持以身作則,所為嚴重破壞政府廉能紀律形象,考量她詐得金額不多,並於案發後自首及繳還所詐得款項,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呂女以原審未通知她到庭陳述,且有證據調查未盡、判決理由不備之違法,提上訴。懲戒法院認為,呂女原審未請求進行言詞辯論,且已敘明依證據調查而為論斷的結果,呂女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1101017

查看原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