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中心/邱俊超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賴姓員警,退休後轉職山豬達人,利用山豬吊協助受害農民獵捕山豬,但日前他卻遭人指控,擅闖果園設置山豬吊,甚至後續還收到動防所通知,表示他涉嫌違反動保法,對此賴先生出面反駁,澄清該處陷阱非他所設,更喊話將循法律途徑,提告動防所!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男子來到苗栗縣動物防疫所,情緒激動,朝著所內人員,表達不滿。
苗栗這名賴先生,從警退休後,化身"山豬達人",自製山豬吊,替農作遭啃食的農民除害,不過日前他卻收到公文,寫著"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甚至還有地主指控,他未經同意,擅闖果園設陷阱。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針對公文內容寫的"公館鄉北河村",張先生出面反駁,否認是他設置,他也喊話將循法律途徑,討公道。
事實上根據野保法,第19條,禁止使用陷阱捕捉動物,但21條的例外條款,則備註如果危害到農作,予以捕獵,有其他農民,出面替賴先生作證,強調自己也是委託人之一。
苗栗縣農業處強調,若是因農作受損而獵捕山豬,還是得事先向主管機關回報,但針對指控,賴先生則喊話提告,雙方各說各話,後續將交由司法釐清。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