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9歲子遭圍毆重傷!母控殺人未遂 東港警僅傷害罪送辦

TVBS
更新於 2022年05月26日13:08 • 發布於 2022年05月26日13:08 • 宋珮文 趙立,葉奉達
圖/TVBS

今年一月份,屏東東港發生鬥毆,一名年僅19歲的男子被圍毆打成重傷,施暴份子有未成年,被害家屬出面控訴,審理期間,加害者有未成年保護傘,調查官幫忙寫報告,最後判保護管束及假日輔導,也等不到道歉,家屬認為對方往死裡打,提出殺人未遂告訴,警方卻只依普通傷害罪移送,無法接受。

圖/TVBS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被害者母親:「抖得滿厲害的,醫生說這就是神經上面的損傷。」

19歲的李姓男子被打到腦傷,手不自覺微微顫抖,事隔五個月了,還只能關在家裡休養,追究動手的惡煞,其中有兩位是未成年,但少年法庭判假日輔導,讓他們無法接受。

被害者李姓男子:「就是直接使命地打,一個是保護管束,一個是假日輔導,這(判決)怎麼能接受呢。」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李男母親:「加害人他有少年調查官,幫他寫了一長串的調查報告,可是這個處理當中,沒有人來關心過我們被害者。」

今年1月16日,李姓男子和一群人在釣蝦場附設KTV發生鬥毆,當時被打傷的他,被2、3名朋友攙扶著,帶到入口處欄桿休息,當時還有人朝他的頭K,還有人從車上拿路障警示器再砸,衝突發生後,朋友將少年載回家,直到家人發現他傷勢嚴重,才送醫治療,少年家屬主張對方殺人未遂,但最後警方只依傷害罪送辦。

李男母親:「他想要把我的孩子殺死,警察在移送的時候是用普通的傷害案件移送。」

東港分局副分局長吳思勤:「並無積極證據證明犯嫌有殺人犯意,本分局調查後依傷害罪移送,另家屬提出殺人未遂告訴已載明於筆錄。」

警方回應,被害家屬提出殺人未遂的告訴,有清楚載記在筆錄當中,一切交由少年法庭法官調查認定,被害家屬不滿,法庭給未成年犯罪改過自新的機會,調查官還會幫加害者寫報告,反觀被害者受創的身心,卻得不到關注。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5
  • Chun
    也不看看打人的有沒有黨證
    2022年05月27日01:27
  • Wesley
    東港從以前就是產出流氓出名的一個地方,看樣子到現在也依然保有了過去的「優良」文化。
    2022年05月26日16:47
  • 就算警察依普通傷害罪移送,判決案名也是法官依犯罪結果論自由心證定讞罪名。
    2022年05月26日15:06
  • 再犯、累犯、慣犯 全台趴趴造 出獄惡性不改//引民怨 但要注意的是 這個錯誤已經不是犯罪者本身 而是台灣司法縱容 法官、立委 審案、修法 輕輕帶過 造成人民付出慘痛代價 更可怕的是好幾年還沒改善 這裡的沒改善是指 犯罪率年年飆高 司法如同虛設 只能等 法官、立委 一樣遇上同等的不幸 才會深切體會人民痛苦 治安不去管理好 一直往政治方面發展 要是各位死於非命 千萬別找犯罪者索命 而是去找 法官、立委 他們才是害死百姓的元兇 警察拼命在抓 司法輕判放人
    2022年05月26日14:52
  • 陳享漩
    很多利用未成年身份犯罪
    2022年05月26日13:2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