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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沒有這個」傳播妹掙扎哭喊 酒客仍暴力扯裙性侵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8年10月20日06:04 • 發布於 2018年10月20日04:56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到KTV消費,沒想到酒過三巡竟在包廂對藝名「艾莉絲」的傳播妹伸出狼爪,期間對方不停掙扎喊叫「不要」、「我的工作範圍沒有包含這個」,但仍被性侵得逞。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欠缺對他人身體、性自主權的重,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10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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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2017年9月19日艾莉絲單獨到包廂內飲酒、陪伴林姓男子聊天,沒想到進門才10分鐘,竟被對方強行壓倒在沙發上脫褲,性侵得逞,連小禮服後方的拉鍊都被暴力拉扯壞,露出一大片背肌。事後經紀人開車接送下班時,發現艾莉絲狼狽模樣,氣得到中國醫藥大學驗傷,並報警處理。

林姓男子在法庭上辯稱,艾莉絲訴苦曾經被男人傷害,為了安撫才會親吻嘴唇,接著自然而然脫下雙方衣服,期間艾莉絲還主動幫口交、雙腳打開配合,整段過程都是在你情我願的情形下發生的。至於拉鏈為何會壞掉,他則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法官審理後認為,雖女方被性侵後仍無異狀走出包廂,但並不能以被害人有無於案發後立即採取逃離現場、驗傷、報警或與加害人聯繫等行為來判斷是否有被侵害,審酌女方從頭至尾說詞相同且2人先前並不認識、無仇隙,沒有理由誣陷林姓男子,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10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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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3
  • 🪴云菲♥梧玖推拿
    感覺都是一些傲慢自大狂妄直男癌患者,平常謎片看太多,喝太多又精蟲上腦,獸性大過理性的時候,就會覺得聽到不要都是欲拒還迎的,以為做八大的妹都是能上的,覺得女人都是犯賤需要強迫調教的~ 等踢到鐵板,被提告要判刑的時候,再來胡說八道一堆,以為這樣自己就不用負責任啦~
    2018年10月20日10:38
  • 密室
    價錢沒講好當然沒在做
    2018年10月20日07:24
  • 垃圾男。。。花不起怎麼還有臉叫傳播。怎麼還扯人家裙。蠻好笑。。。不例外
    2018年10月20日11:08
  • 陳信湖
    有做哦
    2018年10月20日08:00
  • 栢誠
    恭喜玩家,您可以進階為酒店妹。 傳播妹...價錢談好,就可以幹啦。
    2018年10月20日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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