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殺女友棄屍的香港男子陳同佳,因盜領女友帳戶等罪在香港入監服刑即將出獄,日前香港政府表示,陳同佳願來台投案。但陸委會認為陳同佳自願來台投案不合理,背後有政治力量操作。
陸委會說明,台灣與香港早該針對殺人案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但香港並未回應台灣多次司法請求。除此之外,陸委會更直言,香港政府是想利用雙方協商為逃犯條例背書,製造香港在香港以外地區沒有管轄,需將嫌犯送中國審理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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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徐國勇今(21)日到立法院備詢前接受聯訪,也表示香港將陳同佳送來台灣受審的前提是,香港與台灣必須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以屬地主義(犯罪所在地定管轄權)審判,但香港政府並未談及此問題,只說要把人送來台灣,行為可疑。
徐國勇更表示,香港人陳同佳殺香港人,且陳同佳人在香港,但香港政府為何不審判?除此之外,香港無死刑,但台灣有死刑,陳同佳願來台受審是違反人性,因此外界懷疑他是受到指使,徐國勇質疑,「是不是意圖把這個人送到台灣後,進行和中國有關的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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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認為,若以屬人主義(以犯罪人國籍定管轄權)而言,香港就會有審判權,且陳同佳的筆錄都在香港,且不願提供給台灣,為何要將陳同佳送來台灣?
至於台灣警方在2018年12月3日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徐國勇表示,在犯罪地發布通緝是主權表現。徐國勇呼籲,對於陳同佳送來台灣,香港與中國有無政治操作意圖?應說清楚。
(民視新聞網/曾雅凰 綜合報導)
古豐源 那趕快鼓勵境外人士在台犯罪,犯完離境就沒事了。
台灣是犯罪天堂~好棒棒
2019年10月21日05:28
Daniel 放屁…!別當人民是傻瓜!案件發生時法務部不是要求香港政府將嫌犯送回台灣嗎?就法論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或是要放棄台灣的司法主權…?!
2019年10月21日06:12
楊瑞銘 香港男子陳同佳,去年初在台灣涉嫌殺死同行的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邱智宏說:「希望港方能夠回應我們的移交人犯請求,或是港方若有需要,也可向我國提起司法互助請求,我們將會把手中調查到的證據移交給港方,以利案件偵破。」
港府曾經表示,台方曾提出引渡陳同佳到台灣接受調查,但由於兩地沒有引渡安排,因此未能引渡嫌犯到台,無法處理殺人罪。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china/realtime/article/20190412/59481598
為何士林地檢署不再要求『港方將陳同佳移交台湾』呢?
『政治力』介入『司法權』嗎?
以後任何港人、大陸人、外國人在台犯罪,台湾均無管轄權也不能捉並關『在台犯罪的港人、大陸人、外國人』嗎?
2019年10月21日05:43
A CHIANG 一個犯行確鑿的殺人分屍案
也可以搞成這樣哦???
若台灣人民
在沒有司法互助的國家
受害 或 涉案 怎麼辦?
此外 未來
台灣會不會成為
沒有司法互助國 國際犯罪的天堂?
2019年10月21日06:13
johnliou 放屁!那當初包括在台撞死人的印裔英國人也要求要引渡是在作秀嗎?已發佈通緝是在開玩笑嗎?這是什麼政府?什麼司法?皇后完全沒貞操可言!
2019年10月21日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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