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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在台殺女友 想來台投案背後有陰謀?!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21日03:10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1日03:10 • 記者劉育辰 / 綜合報導

2018年2月,港人陳同佳與潘姓女友一起赴台旅遊,卻將女友殺害後裝箱棄屍公園。港府也藉此機會欲增修《逃犯條例》,允許特區政府向中國大陸、澳門和臺灣等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和進行法律協助,引爆反送中運動。過去,台灣司法單位多次請求港府協助調查,遭港府冷處理甚至拒絕遣送陳同佳;如今,陳同佳卻表明要來台投案。對此,內政部部長徐國勇表示:「港人殺港人港府卻不審?哪有這種事。」也質疑背後有政治操作。

陳同佳音「洗黑錢罪」遭港府判刑,本周即將出獄,近日也傳出陳同佳希望能到台灣投案,希望可以免卻死刑,港府昨(20)晚也呼籲台方務實接收自首人士。但陳同佳並不符合《刑法》的自首要件,只能稱之為投案,並不能成為減刑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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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指出,台灣和香港如果簽有司法互助協定,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不過徐國勇也質疑港府作為,「是不是意圖把這個人送到台灣後,進行和中國有關的政治操作?」徐國勇指出,以屬人主義來說,香港應優先審判,此案是「港人殺港人,而這個被告現在人在香港,香港就有審判權,香港為什麼不審判?」沒有人會「自己把自己國人送到其他地方審判」,若換成是台灣人在海外殺台灣人、回到台灣,台灣一定自己審判。

此外,徐國勇人為,香港沒有死刑、台灣有死刑,被告在香港,可以接受沒死刑的審判,卻要跑到有死刑的地方受審,這違反人性。港府的行徑「怎麼講都講不通」,因此必須要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而不是單憑港府現在想透過協商直接把人送到台灣,沒有這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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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7
  • Echo
    黑白講到陰謀,無能政府
    2019年10月21日06:18
  • Tom Chang
    香港政府那麼想引渡. 直接跟台灣簽“司法護助”不就得了?為何港府不做?因為這會間接承認台灣是“國家”.
    2019年10月21日06:09
  • 黃智源
    説給深綠聽的
    2019年10月21日05:56
  • Larry
    這種爛黨還有人信,真的是腦洞喔!
    2019年10月21日05:54
  • A CHIANG
    每次 開口 就知道又有好笑的話 出現 真是 當代 非典型高官奇葩代言人
    2019年10月21日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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