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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疑賤賣兩筆不動產涉掏空?中信金兩大聲明澄清

anue鉅亨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18日10:00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7日12:12
遭疑賤賣兩筆不動產涉掏空?中信金兩大聲明澄清(鉅亨網資料照)

前中信財務長張明田遭檢調懷疑賤賣中信金 (2891-TW) 不動產,從中獲取近億佣金,中信金今 (17) 日晚間發布兩聲明澄清,強調陸續調整底價過程均是鑑價公司所出具意見,並依照公司決策流程充分討論且呈請董事會決議後進行;至於出售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不動產案,也有參照鑑價公司所出具意見辦理,希望不要造成投資人與社會大眾的誤解。

首先,針對松壽大樓部分,中信金表示,坐落臺北市信義區的前總部大樓松壽大樓於 2015 年 11 月間以公開招標方式順利處分出售,然在出售前的作業過程中,因考量該區段位址優越,未來將設立分行甚至因應業務所需擴大規模,故保留所有權 5%,同時也保留未來興建新大樓所有權 20% 的承購權利,與整棟建築的優先承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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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解釋,原松壽大樓內的「新舞臺」因遭臺北市政府評定為文化景觀,並要求未來在松壽大樓原址興建的大樓必須保留並重現「新舞臺」風貌,造成可使用空間減縮,因而影響投標意願與價值。

中信金表示,加上在該作業過程中,臺北市不動產景氣已不如先前蓬勃,故參與投標情形亦不如預期,在這些多重背景因素下,曾發生兩次流標,為求順利標售,始參照外部獨立鑑價公司所出具的專業意見,逐步將出售底價自新臺幣 215 億餘元經過兩次調整,最終調整為新臺幣 151 億餘元,此一陸續調整底價過程均是鑑價公司所出具意見,並依照決策流程充分討論且呈請董事會決議後進行。

第二,針對 2012 年 8 月間出售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不動產案,中信金表示,因為該不動產為中信金無自用計畫的閒置資產,依照銀行法規定,原本即應儘速處分,然因該不動產座落區塊畸零、房舍亦不堪使用致處分不易。該案於接獲承購需求後,承辦人均依照公司規定流程並參照鑑價公司所出具意見辦理出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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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Cheng
    年青人還沒買房地產的趕快去買呀 不買怎能炒房地產致富 再不買就以後買不起嘍 港資中資將來大買房地產置產嘍 而且早買房地產才會早生錢呀 啃青族投資客建商房仲還有各個官員們趕快獵地獵屋哦 再提高租金和房價賣給需要者 另外炒的越高才更有價值性哦 就像地震震越大房地產才能炒越高哦 炒房地產炒下去馬上擁有大筆財富 天天收租金收房款數到手軟 晚買就要花大筆的錢才買的到哦 還得背房貸當房奴 更慘的是會絕子又絕孫 這都要感謝菜魂政府哦 選前說好的居住正義 選上後都完全跳票哦 整天都在忙著炒高房地產 連台灣大法官各個都握有十筆以上建物 炒高房地產真是上輩子得來的好福命好爽哦 年青世代要趕快買喔 另外炒高租金也不用擔心要多繳稅金喔 好爽喔
    2019年07月17日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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