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有鑑於過往重大災害發生時,許多不實資訊影響救災,內政部於今日部務會報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通報災害不實資訊,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內政部表示,修正條文明定針對通報災害的不實資訊,或以任何方式散布,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之虞,甚至因而致人員傷亡情形,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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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出,考量不實資訊的流竄,已嚴重影響國人社交生活及社會安寧,現今資訊流通速度快,不實資訊所產生影響,亦隨傳播速度等比層升。
內政部提及,追本溯源,為阻絕不實資訊大量進入傳播市場,進而造成無可回復的損害,對於明知資訊不實仍執意通報或散布者,有立法處罰必要,以避免致生公共安全的危害。
內政部也提及,本次修法增訂,明知為有關災害的不實資訊而為通報者,可處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將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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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延 ………………
那詐騙犯呢?酒駕呢?這些都比散播謠言的更可惡吧~怎不順便修修法呢!
2018年12月06日13:23
阿棋 官員欺騙人民 判死刑!
2018年12月06日13:29
Charles Ko 酒駕撞死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放假消息致人死傷,五年以上至無期徒刑
2018年12月06日13:25
Evan 那如果假新聞假消息是政府放的呢?直接槍斃嗎?
2018年12月06日13:20
江柏慶 明起新聞量驟減
2018年12月06日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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