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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芸婚變後首發聲 前夫竟說還有我在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1月18日01:46 • 發布於 2018年01月18日01:43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E奶書法家趙芸(現改名趙心姸)前年帶球嫁給醫美診所執行長蘇杰睿,短短1年多就爆發婚變,兩人於去年底簽字離婚。對此,她昨(17)日在臉書回應,表示會加倍愛小孩、照顧好小孩,沒想到,前夫蘇杰睿竟在po文底下喊話「還有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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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芸與蘇杰睿已在去年底簽字離婚。(圖/翻攝自趙芸臉書)

趙芸與蘇杰睿交往8個月就閃婚,她產後住月子中心,當時就爆出跟前夫在房裡發生激烈爭吵,甚至還把電視機砸壞,今天更被爆出兩人在婚禮時就有狀況,趙芸的其中一位伴娘,竟然是蘇杰睿找來的前女友,讓事後得知真相的趙芸非常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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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變消息傳出後,許多網友湧入她的臉書加油打氣,昨日下午,她在臉書貼出跟女兒「ㄆㄤㄆㄤ」的自拍照,寫下「我會加倍的愛孩子、照顧好孩子,謝謝大家的關心。」疑似是前夫蘇杰睿的帳號在po文底下留言「ㄆㄤ媽。沒事的。還有ㄆㄤ爸在。ㄆㄤㄆㄤ還是會快樂長大的。」看起來兩人還保持著良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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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8
  • 她老公也太渣了吧
    2018年01月18日04:02
  • 珍惜得來不易的感情婚姻伴侶,願我寫的這一篇文章可以幫助我們台灣社會所有社會大眾感情婚姻家庭永遠幸福美滿,有情人終成眷屬感情婚姻家庭幸福美滿。 能擁有一位真心善良專情且願意結婚的感情婚姻伴侶好女孩子是非常不容易的且是在這個當今社會上最難求得的,若能有善婚姻緣福氣認識交往娶到真心善良專情與願意結婚生活在一起的好女孩子,真的要好好珍惜與疼惜,在這芸芸的人海當中要認識交往娶到賢慧美麗的善良好女朋友是極為困難的事。 情侶或夫妻之間相處與生活在一起難免會因為意見不同而產生各執己見的爭辨,但無論如何絕對不要說出分手或離婚這二句嚴重的語言,因為會導致成真而失去得來不易的感情婚姻伴侶女朋友或妻子。 當知,這個世界上金錢雖是普遍世俗觀念最重要且人人珍惜,但更要珍惜得來不易的感情婚姻家庭,情侶與夫妻都是必需要由彼此溝通與相愛才能真正感情婚姻家庭幸福美滿。 如果沒有善婚姻緣和福報,任憑男人英俊富貴有才華怎麼付出追求也無法追求到一位真心善良的好女朋友和娶為妻。 己有女朋友的伴侶,己結婚的伴侶,未有女朋友的伴侶,未婚的伴侶,有善緣認識交往在一起,莫忘初衷,真的要好好珍惜得來不易的感情婚姻伴侶。
    2018年01月18日06:14
  • 拜精的下場,活該
    2018年01月18日04:46
  • 林韋辰
    男的會有報應
    2018年01月18日05:04
  • 願我現在所寫的這一篇文章可以提醒幫助到我們全台灣社會所有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與網路上發言務必要理智與友善以避免觸犯到法律,因為是有法律刑事責任。 我們台灣憲法第11條定有明文,表現自由,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憲法雖然有保障百姓自由言論,但並不表示自由言論無有限制。 我們可參考我們台灣現在的刑事法律定有明文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補充說明,不僅要面對刑事法庭官司訴訟的麻煩,如果在刑事法官訴訟敗訴而對方勝訴的話,被告者可能還要賠償對方一筆相當可觀的民事賠償,被告者若敗訴則得不償失。 職事之故,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不管任何處境說話或是網路上發言都要友善理智,避免因一時情緒失去理智。
    2018年01月18日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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