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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 警搞錯通緝對象 男無辜挨打提告

華視新聞
更新於 2022年09月23日19:07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1日11:27 • 華視

來看這起烏龍案件,人民保母反而變成打傷民眾的人嗎?這是新北市三重警方,埋伏要抓通緝犯,結果認錯人,在壓制過程打傷一名黃姓男子,他氣得控訴警察打人。警方說黃姓男子第一時間並沒有配合出示身分,再加上有揮手的動作,讓員警誤以為是抵抗不配合。黃姓男子也對在場的四名員警提告,三重分局出面道歉,表示會深入調查,該懲處的部分,不會寬貸。

警方VS.投訴人黃姓男子說:「你是不要證件啦,(對啦),你不要再吵了,(不是啦)。」男子和員警激烈爭辯,原來他被員警誤認為通緝犯,投訴人黃姓男子說:「我住這裡,我只是要出來買東西,他們已經打我好幾拳。」監視器拍下,便衣員警騎機車到巷子裡,攔下男子後,要上前盤查,民眾以為碰到搶匪,兩方發生拉扯扭打,投訴人黃姓男子說:「我不曉得發生什麼事啊,我就說你要幹嘛,我就擋他然後擋他之後,他就開始打,兩個像流氓的人一直打我,兩個制服員警,站在那邊就幫我上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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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黃姓男子控訴警察打人,讓他整張臉腫起來,手和腳也因為拉扯拖行都受了傷,投訴人黃姓男子說:「我今天要是身體,再弱一點點,應該當場就被打死了,他們應該那時候,就拿到身分證了,一查應該就知道,那所長就有說,這可能是誤會啦。」員警當時埋伏在現場,是要抓一名通緝犯,看到黃姓男子,靠近「嫌犯的車輛」,而且身材長相很相似,上前要求他配合盤查,但黃姓男子第一時間沒有照辦,遭到警方壓制,甚至連附近的鄰居,幫忙出來勸架也受到波及,附近住戶說:「你抓人就要看仔細清楚啊,你也不應該這樣打人啦。」投訴人姐姐說:「就算是真正是他們的,目標對象都不可以這樣。」

而對於種種指控,警方也出面回應,三重分局副分局長陳耿賢說:「因為高度警戒,導致盤查過程中,將黃民錯認為通緝犯的部分,在此致上12萬分的歉意。」正常程序,第一時間警方會先表明身分,要求盤查對象,出示證件確認身分,而會不會強制執行,都要看對方的配合程度,而這次警方,先搞烏龍認錯人,後續又疑似執法過當,造成民眾身心受傷,人民保母打傷民眾,讓專業形象受到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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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
  • 小吳
    警察一向如此,告了通常也是輕判甚至緩起訴,照樣等退休氣死你。
    2022年09月21日12:11
  • 林文龍
    和解的唯一條件、四個警察也得同样方式打回來,不然告到不能告為止,穩贏的夠付律師上訴費用的
    2022年09月22日04:26
  • 郭有朋
    在逮捕之前麻煩先三思而後行 不要太過於自滿 先比對好他人的身份 之後再進行處分
    2022年09月21日13:12
  • 還好沒有大膽開槍👍不然怎麼死都不知道、像上次臨檢車輛一樣、對空鳴槍!🤭會打到車窗裡面然後打死人、那台車是卡車喔、很高喔
    2022年09月21日14:21
  • 洪士豈(土豆)
    台灣的警察 很多都是垃圾
    2022年09月22日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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