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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翻覆18死 僅司機員遭判刑4年6月

華視新聞
更新於 2021年10月18日05:18 • 發布於 2021年10月18日05:11 • 華視

發生在2018年,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站出軌翻車,造成18人死亡、215人輕重傷,悲劇發生至今將滿3週年,宜蘭地院上午宣判,普悠瑪司機員尤振仲以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

宜蘭地院表示,全案是因為尤振仲擅自關閉ATP系統且超速行駛,違反列車運轉操作程序,導致列車出軌翻覆釀禍,加上不認罪、沒有悔意,因此才會判刑,而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2人,則與意外沒有相當的因果關係,所以獲判無罪。不過還是有罹難家屬認為司機員只是替死鬼,應該徹底檢討整起事故,別讓整起案件草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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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StarryNightWalker♌
    司機為什麼關閉ATP?因為上級(制度)要求不得誤點,發生故障又沒有支援,只有一個司機還必須開車兼修車! 司機也呼叫調度支援了,台鐵完全沒責任?出事就全推給司機?那台鐵只需要司機員即可,其他員工(尤其是幹部)全部革職好了!
    2021年10月18日13:19
  • 王智弘
    台鐵最大的錯,就是找了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司機。人事處長要判死刑!
    2021年10月18日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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