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中心/蘇晟維、陳凱茂 高雄報導
過去高雄市區常出現大型的租售不動產廣告,但最近卻減少了很多,因為環保局針對全市蛋黃區的11條主要幹道兩側,有礙市容觀瞻及影響公共安全的違規廣告,要求拆除,但也引起不動產業者跳腳,認為被針對,找上議員陳情,認為針對廣告拆除應該要有一致規範。
過去是高雄最熱鬧的新崛江商圈,現在不少建築物外頭,都掛上了租售的帆布條,傳出高雄市府以市容觀瞻為由,要求業者要將這些布條拆除。
原來過去不少建築物,直接被大型的出租或出售帆布包棟,環保局認為有礙市容觀瞻、甚至有公共安全疑慮,最近要求業者拆除違規廣告,光今年就查報了74件,但也引發不動產業者反彈。
其他民眾:「他有這種需求才會貼這種條子,所以我是覺得,市容不至於會影響得多嚴重。」
其他民眾:「要租還是要買,其實網路也是很方便,有或沒有拆除都沒關係啦,但是有做當然是比較好。」
其他民眾:「比較美觀吧!比較整齊。」
民眾普遍支持市府作法,對比街景圖,新崛江所在的五福二路,才相隔五個月,大型廣告帆布相繼拆除,而高雄車站前的中山一路,業者改用廣告燈箱來代替,其他也有的業者乾脆在門口改掛小型紙板,但也有議員質疑,拆除租售廣告,另有目的。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認為:「明顯地違反了高雄市民他的廣告權利,而如此掩耳盜鈴的駝鳥心態,無外乎是想掩飾,高雄經濟不好的一個事實。」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林智鴻說,「廣告物的管理,應該是不分路段、街廓、巷弄,也不分行業別,一套制度一體適用,只針對房仲業的廣告物做管制,這會影響單一行業別的生存權,前些日子經過跟市政府協商溝通之後,理解到因為租與售的大字樣,會影響到市容,以及讓人誤解城市的經濟是否不佳,因此我們已經協商市政府相關單位,輔導房仲業重新設計較美觀的廣告物,尋求平衡點。」
民進黨議員則認為,應該要有一致統一規範,不應該針對不動產業開刀,但市府強調,為了城市整體美觀,11條主要幹道兩側,被認定影響市容、有礙交通及公共安全等未經許可廣告物,仍會優先取締,沒有針對特定廣告內容。
高雄市環保局長張瑞琿:「廣告管理辦法第四條,授權我們環保局來訂定許可相關的規定,環保局也有訂定相關許可規定,就是說它要有一定規格,你不能掛個懸掛影響到市容,或者影響到交通,或者是髒亂維護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會依照許可規定的一個大小來核准這些廣告物,所以假如有依照我們許可來規定來懸掛,我們不會去拆除。」。
張瑞琿更進一步指出,相關的查報作業,已經實施一、兩年了,而非只有最近,市容美觀與刊登廣告的言論自由該如何平衡,也考驗市府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