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正區一間寵物餐廳利用販賣水果盤手法讓大嘴鳥與用餐客人近距離互動,藉此獲取利益。該行為被認定為非法動物展演,台北市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新台幣5萬元罰款。
動保處表示,今年5月接獲民眾報案,指出這家餐廳飼養多種特殊寵物,並在客人用餐期間主動邀與大嘴鳥進行近距離互動;誘使顧客購買75元的水果盤來餵食大嘴鳥,就可讓牠停在手上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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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藉此推銷商品而間接獲得利益,已涉及違法。動保處經現場調查後,確認這種模式屬於動物展演行為,並依法進行裁罰。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葳對此事件表達關注,痛批該餐廳未取得動物展演許可,卻利用動物吸引顧客營利,並強調全台北市只有台北市立動物園具備合法的動物展演許可,也呼籲動保處應加強監管,確保其他飼養動物的場所遵守相關法規。
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未經許可的動物展演行為屬違法,罰款可達5萬元至25萬元不等。動保處強調,業者不得隨意使用動物進行展演、餵食或其他非人道行為,並呼籲民眾如發現相關情形,應主動通報,以保障動物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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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 那公園的魚飼料販賣機是不是也要開罰?
09月28日08:22
曾建閔(大虎) 該管不管,管這些有的沒的。
又不是馬戲團,這樣經營誰受委屈誰吃虧誰受害了?
09月28日12:20
~♫♪⭐錦毛鼠♬🍁~🇹🇼 夜市撈魚的是不是要罰錢
09月28日12:19
chen 這就是動保團體奇怪的地方無法理解
09月28日12:41
Achilles 動物園要不順便罰一罰?這種侵害民主自由的法律到底誰定的?
09月28日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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